“造谣大V”“民生哥”不适用于官方宣传

2016年02月03日 08:19   来源:红网   吴点墨

  漳州市旅游局成立了“花样漳州”品牌宣传员队,其中包括被称为“民生哥”的“@漳州民生”创始人的吴剑雄。然而,第二天,微博网友“暴雨雷霆”对此提出质疑,听闻曾因造谣被治安拘留过3次的‘民生哥’获聘宣传员,不禁感慨,漳州旅游局还真是不拘一格降人才!(2月2日《中国青年报》)

  “花样漳州”当然需要一支宣传队,聘用大V也无可非议,但将因造谣3次被拘的吴某收入麾下,就是漳州旅游局的不对了。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这种造谣大V都不适用于官方宣传。

  诚然,我们不该拿老眼光看人,也不宜用吴某的过往去否定他的将来。但官方宣传要以“诚”为先,一旦被指失真,则外辱声誉,内损公信。将如此重任托付于因造谣3次被拘的吴某,怎么看都有点“自立于危墙之下”的意味。若是私人企业、组织,只要当家人愿意赌上一赌,倒也无妨。但政府部门却万万不可,因为公共利益实在输不起也伤不起。

  从舆论反应上看,众网友及个别媒体对吴某口诛笔伐,将其不光彩的历史扒了个干干净净。我认为,公众急于阻止“民生哥”受聘官方宣传员的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公民关心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共管理的社会进步。但单纯就这件事而言,除了有前科的吴某,还有一方或许更值得批评。这就是漳州市旅游局。

  在明知吴某3次被警方拘留、1次被中央网信办点名的情况下,漳州市旅游局依旧深爱其“才”,乱抛橄榄枝,甚至还给出“漳州知名网络营销达人,擅长网络营销炒作”的入选理由。如此做法显失政府部门的水准。或许,在该局某些官员眼中,炒作就是宣传,只要能把“花样漳州”炒得“外焦里嫩”,管他添的什么柴、架的什么灶?

  由此,我不禁又想起某些官员常对下属提起的一句口头禅——“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我只看结果!”此言一出,每每能将办事人员逼到墙角,使其为达目的不讲方式、不择手段。造谣大V受聘官方宣传员,执行者是否头顶重压,我不得而知。但在现实生活中,欲速不达的例子还是不难找的。

  经历了这番波折,吴某“花样漳州”官方宣传员的身份十之七八是要泡汤了。但公务人员若不吸取教训、从严从实,公务行为若不三思后行、持重审慎,类似的事件怕是还会重演。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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