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脏“失而复得”,医生可以起诉媒体吗

2016年06月06日 07:07   来源:京华时报   郑山海

  那个萎缩的肾脏虽然被找到了,但萎缩的原因还不清楚。媒体即便存在不当,但若不是媒体报道带来广泛关注,那个可怜的肾脏说不准至今还在某个寂寞的角落里躲猫猫呢。

  发生在徐医附院的“丢肾门”,近日又起波澜。据报道,当事医生正在准备以个人名义起诉最初刊发报道的媒体。据称,当事医生此举不仅是为他自己,更为了让这个行业产生正能量的影响。

  可是,此举真的能为医疗行业争来正能量吗?

  现在看来,当初媒体报道“肾丢失”确实不甚准确,但这样的不准确并非某个人杜撰,而是来自远方的消息只能让人产生这样的判断。因为,相关的检查报告真真切切地写着一侧肾缺如,而医生也没有把这个“缺如”的含义说明白。

  肾脏会萎缩,这是医学常识,特别是对于一个受过外伤的患者,出现肾萎缩并不奇怪。但是,肾脏萎缩到“找不到”,是较为极端的案例。面对这样的情况,至少有两个管理制度可以依靠。其一,疑难病例讨论。当事医生是胸科大夫,他或许没有足够的知识解释肾脏萎缩问题,面对困惑,整理相关资料,请泌尿外科、影像科的医生共同探讨,把肾脏萎缩的前因后果告知患者,这才更加规范。其二,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手术后,医生没有告知或者预判到患者的肾脏可能萎缩,以致后来发生了问题,患者不能接受,这是显而易见的纠纷因素,属于医疗不良事件之范畴,若能将问题上报医院,由医院站在更高角度对事情进行评判,并给予患者适当的关怀,是否可以提前化解矛盾?

  不仅治疗后期的处理环节值得商榷,医疗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也值得探讨。比如,从相关介绍看,患者就医时,右肾严重移位进入胸腔,并且CT提示存在肾挫裂伤,前者很可能造成肾蒂撕裂,后者则可能引发肾脏萎缩。那么,在具有如此危险因素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对肾脏作出处理就原位放回,还告知患者肾脏是好的呢?可见,患者的右肾萎缩究竟是医疗问题还是受伤导致的不可逆损害,从头到尾都没有给公众一个清晰的交待。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对医疗过程产生了一些误解甚至疑问,难道可以简单地斥之为媒体之责吗?更何况,清晰地向患者交代病情,让患者大致了解自身疾病发展的基本走势,是现代医院管理中,对医生医疗过程非常明确的责任要求。在本例事件中,患者手术后将近一年,对自己的肾脏为什么在影像检查中找不着一直没搞清楚,当事医生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为什么第三方介入后就发现了萎缩的肾脏,而之前一直就看不见呢?

  医学进步的动力,就在于对每一起“意外”事件都能做出有意义的分析,并找到更合理的工作方法,从而提高改进。目前,那个萎缩的肾脏虽然被找到了,但萎缩的原因还不清楚,此时起诉媒体是否轻率?当事医生当然有权利“维护正能量”,患者和公众也有权利弄清真相。媒体即便存在不当,但若不是媒体报道带来广泛关注,那个可怜的肾脏说不准至今还在某个寂寞的角落里躲猫猫呢。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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