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理直气壮给中学生讲“婚前不孕”

2016年05月26日 10:35   来源:东方网   张传发

  为让6岁男孩兵兵(化名)能上户,昨日,自贡市救助管理站作为原告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兵兵的亲生母亲周英(化名),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周英的监护权,指定自贡市民政局为孩子的监护人。据悉,这是自贡市首个救助站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权的案例。(5月26日《华商报》)

  “生母不愿养儿”,面对这一事件,当然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同时,我觉得,更应该从教育的角度来思考。

  现代社会,大多吃穿无忧,且“食品安全仍在路上”,孩子们一般性早熟,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有关“性生活”的话题,敲敲键盘,点点鼠标,随处可见;在这样一个时代大背景之下,男女之间,中学阶段,谈情说爱,搂搂抱抱,不足为怪;这其间,难免有些少男少女不能自己而“越轨”,甚至于“婚前怀孕”——这样的社会现实,我们的家长,学校的师长,应该勇敢地去面对,应该站在“舆论的制高点”,而尽最大可能地杜绝“婚前怀孕”。

  千百年来,我们的国人总是不大愿意于公开场合谈“性”,特别是家长与学校的师长,总是希望孩子们“无师自通”,但,事实上,“婚前怀孕”的危险常常就摆在大家面前,我们如果视而不见,那不仅自欺欺人,也是对下一代的不负责任。

  给中学生讲“婚前不孕”,首先要给学子们讲清“春种、夏锄、秋收、冬藏”的自然规律,讲清“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如果是“冬天种稻”,如果于中学阶段就来个“婚前怀孕”,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经济能力去抚养孩子,那将很有可能给“三代人”造成伤害;再者,讲清年轻人谈恋爱“不要伤害别人,也不要被别人所伤害";对此“婚前不孕”一课,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的师长,都应该光明正大地、理直气壮地去给孩子讲清道理,而不该“羞羞答答”。

  给中学生讲“婚前不孕”,不能光靠空洞的说教,要用实际事例来说话,要“有声音,有图像,有文字”,让受教育者耳濡目染;这其间,“生母不愿养儿而救助站起诉请求撤销其监护权”,便是一份典型的活教材。

  试想,报道里那位孩子的妈妈周英,以及她那曾经的“男朋友”,如果早在中学阶段就接受过“婚前不孕”的教育,他们懂得了“对自己负责,对孩子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道理,或许就不会有婚前性行为;退一万步说,即便控制不了自己而一时冲动,那也应该学会“使用避孕套”;可以肯定地说,给中学生讲“婚前不孕”,那是对天底下所有的“兵兵”根本性的救助。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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