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武汉市启动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武昌区决定对9个民营非法砂场全部取缔和清理,由于砂老板的趸船无法迁移,在协商后,由武昌区政府出资1400万元回购了19艘趸船和7个浮吊。5月6日,这些回购的设备在拍卖时,只拍出了70万元,其中差价达到19倍。
这事从一开始就不对劲儿。既然认定民营砂场非法,说明它们并未获得官方授权许可,因而取缔清理并不适应于“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也就是,并不是行政“违约”给有关企业与老板带来损失,政府没有义务对其进行“补偿”。打个比方,如果居民私搭乱建,政府在拆除违法建筑时,怎么可能“回购”?既然是取缔非法采砂,政府根本不该出钱。即便要处理设备,也该由砂场老板自行处理,而不是由政府回购再转卖。在许多行政强拆中,地方管理者的“魄力”令人胆颤。怎么到了取缔违法砂场时,武昌区居然搞起“协商”?当地政府从违法砂场处“回购”设备,这样的妥协令人瞩目。
更引人质疑的是,政府花1400万元回购的趸船与浮吊,只拍卖了70万元,巨额的“亏本买卖”,让人大跌眼镜!当初的价值评估是如何进行的?政府“高价买低价卖”,难免引来猫腻质疑。
一个可疑的细节是,拍卖人应在拍卖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当地管理者倒是没有违规,但其中还是难掩“心机”——拍卖公告被登在少有人知晓的《中国交通报》上,而且4月29日登报、5月6日拍卖,期间“恰巧”隔着五一小长假。如此低调并仓促,是“吸引”竞拍者的架势,还是想悄悄地卖?
疑问还不算完。通常来说,拍卖会应对标的物设置底价,如果低于底价,拍卖将会流拍,避免低于成本贱卖。政府花1400万元回购的设备居然采用“无底价拍卖”,而且只以70万元成交,超出了人们的正常理解与想象,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以政府“疏忽”、竞拍人“捡漏”来解释,你信吗?其中是否暗藏利益输送乃至腐败?
经验告诉人们,有疑问的地方就可能有问题,多种疑问与非正常“集合”,更可能是人为导致的猫腻。若要证明没有问题,有关方面必须给出禁得住公众考量的交代。如果涉嫌国资流失,必须有人承担责任。倘若涉及腐败犯罪,更当严惩不贷。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