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白象山,到底谁违约

2015年05月19日 07:07   来源:红网   王学进

  浙江台州三门县浦坝港镇的海边,有一座国家级生态林白象山。然而这座占地70多公顷的白象山生态公益林地,实际已经在2014年1月,被三门县国土资源局拍卖,而且是用于纯商业性开采建筑石料。所幸的是,中标企业发现国家级生态林不能商业性采石后,要求退出项目,才使得这座占地70多公顷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眼下尚未被破坏。然而这一行为却让企业承担了违约责任,3600万投标保证金被罚没。(5月18日《现代金报》)

  首先,咱先要向这家中标企业和其负责人陈先生致敬。如果不是陈先生做事审慎,在开采之前,咨询了律师,获悉了国家级生态林的保护政策和有关法令,冒着违约风险,未及开采便歇手,否则这片生态林早就被破坏了。希望媒体在后续报道中能如实披露这家中标企业的名称和陈先生的大名,陈先生和他的企业值得人们尊敬。

  所可怪的是,明明是三门县国土局违约——违反了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生态林保护的法律,却猪八戒倒打一耙,反诬中标企业违约,让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罚没了企业3600万投标保证金,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而且时隔一年多,这笔钱至今还“赖”在国土局手中,真是岂有此理!

  对此,广大网友都看不下去了,齐声嚷道:“强烈呼吁退还企业的3600万保证金,并且政府要出资奖励该企业强烈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林业资源的爱心。”这不仅是网友的共同心声,也是众多读者的共同愿望。

  岂止如此。三门县国土局不但应该分文不少将3600万违约金返还给中标企业,而且必须做出深刻的检查,并且回答这几个问题:1,当初为什么要做出拍卖白象山的决定,是为了创收吗?2,拍卖前后,与三门县林业局达成了什么协议?林业局既然在2013年向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要求暂缓拍卖该林地,为什么不久后又在国土局的审批材料上盖章同意了?请问国土局在此期间做了哪些“协调”和公关工作?3,白象山生态林明明是“国家二级生态林”,国土局为何要在拍卖前三天挂出的“出让须知”中将其篡改为“国家三级生态林”?是否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审批调整为拍卖找到政策依据?看来国土局是铁了心要拍卖白象山了。

  假如国土局不肯自己就上述问题作出回答,也不肯认错,那我要建议省市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组成调查组介入此案,在查清三门县国土局(可能还有林业局)违规事实后,责令他们退还中标企业的违约金并且向对方道歉,同时,要按照浙江省不久前出台的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甚至法律责任,而且要实行终身追责。重责之下,看谁还敢破坏沿海生态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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