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少一些消费主义多一些权益保障

2016年05月23日 13:46   来源:光明网   杨朝清

  临近六一儿童节,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了《保护儿童眼睛产品质量安全认知调查结果》及“缺陷消费品召回及消费预警信息”。调查发现,多数家长知晓部分产品对眼睛伤害的影响,近6成家长却不会定期带孩子检查视力。质检总局通过专项调查和监测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儿童类产品中,激光笔位列第一。(5月22日《新京报》)

  一年一度的儿童节就要到了,如何向孩子们表达家长的情感与祝福?带孩子外出游玩也好,给孩子赠送喜爱的礼物也罢,都传递着父母对子女的爱与关心。然而,在不良社会心态的裹挟下,儿童节逐渐变味,成为一些孩子“拼爹”、“炫富”的节日,儿童节也异化为“消费节”。

  在消费社会,儿童既是消费者,也是被消费的对象。 不论是荧幕上的“童星”,还是微信朋友圈的“炫耀性晒娃”,抑或五花八门的“萌娃比赛”,在功利和算计的裹挟下,儿童成为一种可以被利用的工具。笔者有多位朋友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师工作,儿童节让她们“爱恨交加”——为了儿童节汇演节目,许多小朋友要提前一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进行排练,老师们往往比孩子们更辛苦;这样的“变形记”,不可避免让儿童节的“初心”流失。

  儿童节设置的初衷,在于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换言之,儿童节不能停留于节日狂欢,却忽略、漠视儿童权益保护的短板与不足。以保护儿童眼睛为例,激光笔对儿童视力的危害不容小觑,为何激光笔损伤儿童眼睛却一再上演?家长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部分企业缺乏社会责任,让一些伤害儿童眼睛的缺陷产品有了生存空间。

  关爱儿童,不仅要保护他们的眼睛,也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权益保护。不论是留守儿童遭遇性侵,还是“暴力育人”驱使下的家庭暴力,抑或“低头族”导致的“失陪”现象,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知识学习,也要给他们精神世界的发育以应有的重视和帮助。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在人生的秩序里,儿童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在焦虑的成年人的鞭策下,儿童们身不由己被裹挟进入了应试教育的生产线;犹如歌曲《小小少年》所唱的那样,原本天真、纯净、无忧无虑的儿童们,随着年岁的增长,“忧虑烦恼都到了”。儿童节犹如一次温馨的提醒,提醒我们在关注孩子们身体健康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激光笔显然不能成为儿童健康的杀手;质检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有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儿童节要少一些节日了狂欢,多一些类似的权益保障。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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