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解除师生关系乃“布衣”之怒耳

2016年05月20日 14:21   来源:荆楚网   张学炬

  近日,湖南某知名高校的一名教师因学生毕业论文一拖再拖,发文声明解除与这位学生的指导关系。声明中陈述了让他“忍无可忍”的种种行径,最后提交的开题报告中,封面论文题目竟然与他的内容风马牛不相及……(5月18日红网)

  学生的这种“不作为”的做法的确令人生气,作为高校的老师“哀其不兴,怒其不争”也让人理解,但一怒之下解除师生关系,自己倒是轻松了,但学生岂不要“报废了”?这难道是人师应有的态度吗?其实,这种“冲冠一怒”为论文的做法只不过是一种“布衣之怒”的举动罢了。

  从报道中得知,这位高校老师也并非不负“责任的”,曾用QQ留言十多次的提醒这位学生,但未得到任何的回复,对老师的话简直是置若枉闻。但凡事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老师采用的通知方式是QQ留言,虽然目前高校的低头族“蔚为壮观”,但也不能保证这位学生就一定能登陆QQ及时接到老师的“告知”,再说了,他的QQ被“盗用”也未可知,亦或者是他的QQ好还不止一个,也是有可能的。既然这种“通知”的方式不管用,为何不考虑采用一下其它的方式呢?电话通知,发手机短信,等,都可以尝试。这也并不是很费事的事情,在如今通讯技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为何单恋“QQ”留言,对此情有独钟呢?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当面质疑,只有面对面才会沟通无障碍。

  学生的“论文”文不对题,与自己的要求大相径庭,这也不是什么“破天荒”的大事。一方面说明学生可能对论文的要求没有领会好,可以让他重写就是;另一方面也说明他论文写作可能有实际困难,需要“导师”的指导。“导师”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名号,应当名副其实。再说了,中国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差早已成了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秘密”,既与学生的创新能力低有关,也与我国的培养体制机制有关。作为高校老师不能过于“敏感”了,可以有针对性的给予必要的指导,何必采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呢?类似的情况,很多老师都遇到过,纷纷留言:“刚改完学生的论文,看得我也想跳楼啊!”“我的学生更奇葩,大纲代替我签字被抓……”等等不胜枚举。如果都贸然采用这种处置方式的话,高校岂不乱了章法。

  客观上分析,学生不可能对自己的导师的话“不屑一顾”,他们可是决定自己在高校“地位”的重量级的关键人物,别说得罪,平时“讨好”都来不及,怎能会这样忤逆不道呢?这里面说不定也会另有隐情。高校老师可以多方打探一下,把事情搞清楚再处置也不迟。然而,目前的高校师生之间似乎比中小学师生之间多了很多无形的“墙”,缺乏沟通似乎成了一种“常态”,关系是冰冷而僵化的。“发文通报”就是鲜明的一例。这也不得不促进我们反思,在教育治理逐渐走向现代化的今天,如何才能打破师生之间的这堵“有形”“无形”的墙呢?让师生关系变得更有温情!

  教师的这种“不当”做法对学生也是一种严重的伤害。这样的事情用口头警告一下就可以了,或者给他下个最后“通牒”,让他返躬自省也可以。但“通报”的方式不仅伤害了学生的“人格权”“名誉权”,也可能影响他今后的一生。他可能会因此“无地自容”破罐子破摔,从此一蹶不振,或者,产生其它更为严重的后果也未可知。

  这种处置学生的方式实质上也是一种“体罚”或“变相体罚”其实也并不新鲜,在目前的中小学校里也频频出现。如,把犯错误的学生的位置调到班级的最后,把他们打入“冷宫”,任其发展,或者,让家长自行领回,什么时候教育好了再送回来等。有的老师在批改学生作业的时候,对字写得不好的直接丢弃一边,置之不理等,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有人曾经这样提醒中小学教师,“小心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爱迪生,你的侮辱里有瓦特------”,那么作为高校的老师是否也要谨言而慎行呢?首先我们要谨记一点,我们是教师,绝不能做出“布衣之怒”之举,伤害的不仅仅是师生关系,还有我们的教育。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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