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近日召开全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对广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曾作出重要批示,指明了开展规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努力方向。上月中旬,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继续在广东等地开展规范试点工作。本月初,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全文公布,其中特别强调了家风问题,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这些重要批示和讲话,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实践,为广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方法路径。全省上下一定要切实增强做好规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领导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不同程度存在着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而且频现夫妻共贪污、子女同受贿等“家族腐败”现象。有的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错用在为家属非法牟利上;有的则利用家属权力影响插手经营活动,制造寻租空间、大发不义之财。这一现象不仅抹黑了党的形象,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公众在对一些“家族腐败”被一锅端拍手称快的同时,更期盼从源头上加以治理,从严从实扎紧监督管理的制度篱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准“一家两制”这个突出问题。
古人说:“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现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家两制”很容易导致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不当利益输送。退一步说,即使没有“腐”,这种现象仍然会给人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印象,必然会对党的威信、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中央对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早有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纪委《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制定的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地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通知》,等等。
诚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指出,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规矩起作用。确保这一点,首先要把握好工作原则和政策核心要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二要把自我规范与组织规范相结合,在鼓励领导干部自我规范、及早规范的同时,认真组织审核甄别,加强督促检查。三要坚持职务越高、管理越严,对职务高、权力大的领导干部,无论是甄别的把握还是落实常态化监管上都要更严,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以对党的事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攻坚克难,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四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规范,从严规范,以上率下,同时强化常态化监管,在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上形成更加完善的制度,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肩负着“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光荣使命,必须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上来,以燕子筑巢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做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范工作,扎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不给“家族腐败”任何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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