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5月11日报道,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小庄涉嫌受贿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审理。检方查明,张小庄在任院长期间,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28万余元。但张小庄对指控的三宗犯罪事实都提出了异议,不承认自己犯罪,称自己错在“脸皮太薄”,不应该“为了单位的事情”,要别人出钱。
早在今年3月份的审判中,张小庄就被指控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428万余元,其中澳元59万余元是通过女儿在澳洲开设的账户收受的。审判长当庭质问,“你女儿收这么大笔的资金,都是事后才告诉你吗”,张小庄回答说:“这个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如今再次面对确凿的证据,他依旧不承认自己犯罪,只说自己错在“脸皮太薄”。这个张小庄院长真可谓巧舌如簧,“语不惊人死不休”,着实给大家奉上了一场“黑色幽默”。
在笔者看来,一个知法犯法、在事实面前知错不改的人还要自称“脸皮太薄”,实在厚颜无耻。细数张小庄的三宗罪,其“为了单位的事要别人出钱”“没有为自己谋私”的说法,真是“啪啪”地打脸。
他先是利用女儿在澳洲开设了账户的便利,于2009年收受了甘某贿送的39.29万澳元,又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收受了罗某贿送的20万澳元。面对审问时还辩称事前不知,“90后太特立独行”,拿女儿当“挡箭牌”行受贿之实。试问,一个“脸皮薄”的人怎会如此看重金钱,收下金额巨大的款项真的只是因为“脸皮太薄,不忍拒绝”吗?
再者,张小庄收受他人50万元贿赂后称,为了提高医院的知名度,该款项用于找门路申报国家课题。这一项或许符合张辩解的“为了单位的事”,但是国家级科研项目会有专项资金支持,如果真是为了单位利益,又何必走这些“歪门邪道”,为医院抹黑呢?天下没有亏本的买卖,商人尤其看重效益,若他与商人之间没有达成一定的利益联盟,没有给予商人一定的好处,又怎么能够轻而易举地筹集到50万元的资金呢?
如果说收受50万元申报国家课题是为了单位,那么其女儿在澳洲坐月子期间,张安排医院科长用公款购买产妇用品,休年假到澳洲伺候她,又作何解释?公款私用,私自给公职人员放年假并将其当作“家庭医生”,这些损公肥私之举何来的公事之说?
无论从官员级别,还是涉案金额上看,张小庄在贪污腐败案中都还算不上是典型,但他在庭审中三番两次的狡辩却让人哭笑不得。作为被告人,张小庄及其律师有辩护的权利,不过在事实面前仍以“错在脸皮太薄”为借口,自欺欺人,实在是有些“厚颜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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