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两条新闻,标题分别是:“乘客在温州机场坐头等舱摆渡车,300米收费398元”,“国务院扶贫办回应‘手机话费判定贫困生’:不全面”。前者说的是,一位坐经济舱的乘客,因为帮领导拿行李坐了头等舱摆渡车,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收费398元。后者说的是,江苏大学对月平均手机消费100-150元的学生降低贫困等级;对月平均消费超过150元的学生取消贫困生资格。记者就此询问扶贫办,官员回应“不能说不好,但不一定全面”。
“天价服务”是否涉嫌价格欺诈与强买强卖?如果单纯只是市场行为的“天价”,可以惊叹一声却无可厚非。但是,在300米路程收费398元的“天价服务”事件中,关键环节却是清楚明白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了要收费,乘客同意了并且开具了发票,怎么还能叫被宰呢?
这里面的关键点是契约精神。乘客没有被强买强卖,也没有遇到价格欺诈,交易完成后又抱怨被宰,这是不诚信的表现。如果这样的不诚信,都可以在保护弱者的名义下得到声援,那还谈什么契约精神?又哪来的市场经济?拿天价来炒作,其实是在质疑企业的自主定价权,似乎凡事都要政府定价才合理。
同样,江苏大学通过手机话费大数据找出“装穷贫困生”,是个非常好的尝试。贫困生手机消费高,本身就不正常,江苏大学据此筛选,有其合理性。最重要的,这种识别方法成本低廉,尽管“不全面”,但是有效而且可操作。
那些一边接受资助一边乱花钱的贫困生,无论当初是否“装穷”,事实上都已经违反了契约,让资助贫困生变得低效而错配。超过一定限额以上的手机消费,并不是生活必需开支,你愿意如何分配你的生活费固然是你的自由,但资助者也有权拒绝那些在非必要开支上大笔花钱的学生。
“天价服务”也好,“手机话费判定贫困生”也罢,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都是因为我们以同情弱者的名义无视了契约精神。这种泛滥的同情,貌似无须支付任何代价;殊不知,无视契约精神的后果,必然由我们每个人来承担。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