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副局长出诊,请假与否不是关键

2016年05月10日 07:28   来源:工人日报   堂吉伟德

  日前,有人反映陕西省清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奋勤,在工作时间到亲戚家药店坐诊看病。对此,刘奋勤回应说,他只是帮亲戚忙。5月6日,清涧县纪委信访办称:这是一起医疗纠纷,早在去年5月,举报人的妻子因输液与刘奋勤发生纠纷,清涧县纪委以未向单位请假、擅自脱岗,对刘奋勤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月8日《华商报》)

  去年就被处分,今年又被举报,对于自己的坐诊行为,尽管当事人辩解为“亲戚家帮忙而已”,且利用休息时间。不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亲戚帮忙”也要回避瓜田李下之嫌,岂能我行我素?当地纪检部门的回应虽然及时,“不过医疗纠纷”似乎有些浅尝辄止,没有对疑问给出解释,以“擅自脱岗”为由给予的处罚,同样没有触及问题实质。

  公务员在上班时间脱岗干私活,明显违背了作息和考勤制度要求,属于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双重表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与药店之间,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彼此关系不能太密切和含糊,甚至有不清不白的利益因素,监管者为被监管的对象“帮忙”,为纪律所不容许;公务人员按规定不得在外兼职或者从事营业性活动,到药店坐诊也与此相违背。食品药品监管副局长在被“暂扣了资格证的”情况下,还敢于继续坐诊,更是明知故犯。将这些题搁在一旁,仅以擅自脱岗进行处分,确难服众。

  如果说此前当地相关部门尽管有所行动,但回避了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有失之过宽之嫌,使得当事人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更没有就此收手。现在再被举报,就不能一句已经处罚了了事,而应该厘清是非,严肃对待。一方面应厘清前因后果,明辨是非,避免给公众造成“过大罚轻”的印象;另一方面应严肃法纪,让当事人承担应承担的责任,给举报者和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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