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坐票不让座不应受道德苛责

2016年05月06日 09:42   来源:光明网   堂吉伟德

  5月3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动车到成都看病,因节后人多,只买到达州到营山的座票。到南充后,老人被座位的主人请了起来,座位的主人是一位女生,老人女儿恳请她和母亲挤一挤,遭到拒绝。老人女儿挽扶着母亲往后走,后面两排年轻人同样充耳不闻。大约5分钟后,一中年男子为老人让了座。这时,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啊,应该多学学。”女生委屈的回答道:“坐自己位置错了吗?”感觉委屈的女生流着泪给朋友打电话讲遭遇。(5月5日《华西都市报》)

  一边是老人女儿的“道德式训导”,一边是九成网友的“道德声援”,在动车要不要让座这一问题上,头一次出现了与传统舆论不一致的情况,也使得“动车上要不要让座”这一问题,成为公共议题。或许,从完美的道德要求上来说,尊老爱幼确实是一种必须传承的美德,在任何时间都不过时,在任何条件下都应当得到坚持。不过,道德性的表达,也要基于一定的前提和基础,并以“不损及核心利益”和“触及游戏规则”作为原则,否则就可能是一种道德性的强迫,并最终形成权利性的伤害。

  在习惯性的让座上,一般指的是没有明确座位的公交车。由于其座位没有明确的指向和使用归宿,那么其就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在同等的条件下以“先占者为先”,二是在非对等的条件下则以“弱者优先”。在“先占”和“弱者”之间,道德对“弱者”给予了保护,因而也才有了“请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给老弱病残者让座”的广播提示。然而,在有明确座位标志,把有座和无座严格区分的情况下,让有座的人给别人让座,则明显属于道德性的强迫,对其核心利益也是一种触及。

  其实,解决无座的问题其实并非需要期望于别人让座,正如有人在讲自己的经历时说,很多火车除了硬座还有软座和卧铺,添一点钱就可以实现有座的愿望。即便这些条件都难以实现,在有特殊的要求和困难之时,还可以求助于列车员,让他们帮助解决或者从中协调。只有当自己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后,再求助于别人让座,才更具有道德的优先性,否则“学学别人”的立论就不成立。

  不考虑客观原因,而只是基于身份认同而确定优先性,容易因为身份优越性,而产生道德暴力。比如时常曝光的一些案例中,就有老人“以老卖老”而抢座位,或对不让座的年轻女子大动拳脚,或者对不谙世事的小朋友恶话相向,由此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也引发了群体间的争论。其实,所谓的强弱只是相对性概念,更多的时间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个身体健康的老人与患有疾病的年轻人,谁更应该坐座位,答案不言自明。也正是这样,才有了很多老人提出“给劳累的年轻人让让座”的提议,并由此引发了舆论的积极呼应。

  调整社会规则与人际关系的,除了道德还有规则,以及刚性的法律。动车票的优先法则是,以合同法的条款和公序良俗,优先保障有座位者的权利,并且不受任何人的干扰,除非自己愿意放弃,同样也不受道德性的绑架。要知道,在“一票难求”的情况下,一个人可能要耗费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成本,去获得一个座位权,这背后的付出和努力,岂能因为“你是老人”就被轻易剥夺?如果单纯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别人有不给你让座的权利,但你却没有随便指责别人的资格。因为有的时候,基于“弱者优先性”的良好感觉,往往会培养占小便宜的习惯。更甚的是,若是“让座的权利”没有被限制,那么在任何情况下,老人岂不都具有优先性?及至于包括职场中的“座位”,只是,公平在此时又如何体现?

  动车坐票不让座不应受道德苛责,其受更高的规范去约束。道德不是空中楼阁,更不能“为赋新词强说愁”,有时候,强迫性的道德索取与要求,其实也是一种不道德。我们固然需要提倡“让座的品行”,但更要防止“强迫性索取的伤害”,因为相比于前者,后者的危害更大,破坏力更强。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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