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队员,社会化还是行政化该有个选择

2016年05月04日 07:15   来源:京华时报   王云帆

  与其让联防队名不正(自治)言不顺(辅警)地存在,不如将之真正分流,让社会的归社会,让行政的归行政。

  4月30日,海口秀英区政府对长流镇琼华村违建进行强拆过程中,发生了该区联防队员殴打群众的情况。舆情汹涌之下,海口市委市政府迅速作出回应:党和政府代表群众的利益,无论是执法,还是其他任何时候,都不能对手无寸铁的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进行殴打,这是党纪国法不能容忍的。随后,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介入调查,先是对7名殴打群众的联防队员进行治安拘留,后又对其中5名联防队员立案侦查并依法刑拘。

  回想“五一”期间,这段联防队员殴打群众的视频迅速刷爆微博和朋友圈。打人者身份公布后,网络舆论场上几乎一边倒地质疑,“果然又是临时工干的”。海口市相关通报则澄清,这些联防队员是正式聘任的,并非临时工。平心而论,从当地政府的应对措施来看,及时、依法、高效,不推诿、不偏袒、不护短,这些目前都做到了。

  当然,个案的查处并不是目的。举一反三,建规立制,杜绝暴力执法才是最大的危机善后。其实,联防队员惹是非并不是新问题。早在1993年5月,公安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清理整顿联防队伍”、“通过整顿,对有问题的联防队员该教育的教育,该清除的坚决清除出去,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不过,联防队伍并未因个案而退出基层治理舞台,在很多地方,“联防”还得到了扩充和强化。2004年9月,公安部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从即日起,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对于现有的治安员,按照“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全部清退。2008年1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义留用治安员。这里的治安员,被专门解释为“包括联防队员和协警员等用于协助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辅助人员”。

  公安部的这一清理要求,在基层也未得到有效执行。很多地方的“执行”仅仅是将联防队的主管机关由“公安部门”改为当地政府,但工作性质未变。如海口市秀英区联防大队就安排约60名队员在秀英公安分局机关和治安管理任务较重的基层派出所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基层有补充警力的需要,一刀切的“彻底取消”并不能换来联防队伍的退出。联防本取群防群治之意,它的本源是社会治安的公民自治,但实践中的联防队伍无一不走向了行政化与专职化,有的还被默许分享了其他行政部门的执法权。与其让联防队名不正(自治)言不顺(辅警)地存在,不如将之真正分流,让社会的归社会,让行政的归行政。不管联防队伍是何性质,要授予这支队伍以执法权,在合法性考量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它先期实现权责的统一。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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