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会所的范围,江苏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桂琴表示,《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将其界定为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实践中,一些人为了规避监督,将私人住宅改造成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活动的场所,搞所谓的“家宴”,进行利益勾兑和输送,也要认定为私人会所。(5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对于“出入私人会所”这一违规违纪行为而言,必然是要从严监惩。大笔会费、高额享受,这哪是公职人员该干的事?“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一人奢靡成瘾,破败的可不止一生仕途与名誉。诚然,在近年愈渐强势的打压下,一些人确实收敛了、害怕了,可也仍存不少侥幸者偏要披上些自以为能避责免查的外衣,换些样式和伪装,顶风违纪誓不言改。
私人会所,其定义已然再明确不过,可毕竟“尺有所短”,规定不严不细,对于违纪违规行为的打击便稍显缺力,一句“我在自家请客碍着谁”换来过多少哑口无言。与之相较,公款吃喝一类弊病何尝不是躲进了农家乐、躲进了机关食堂,换汤不换药一般穿个“马甲”就敢招摇过市。于是乎,才有了愈发详细的严规、愈发“接地气”的细则,从原本抓主流、抓主线的弦脉上,更多适应“小众”和“小聪明”的标准应运而生,以至于连“矿泉水瓶装茅台”也能有理有据予以彻查。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家宴”成了“遮羞布”,那便认认真真做个解释、仔仔细细给个定论,你变通一条,我便细规一条,你钻得越深我跟得越近,腐败耗得起、执纪监督同样得耗得起,渐渐地我们也发现,越来越多新概念进入了公众的视线,越来越详细、朴实的定性让不少行径被绑缚住手脚,“变通式”腐败能走的路也越来越窄了。
习近平同志曾表示,“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现实生活中,何尝不是上演着各类接地气的奢靡、有特色的贪腐,大同小异的“死规矩”或许换个地方就能被一些人钻空子躲掉,今日办“家宴”、明日开“例会”,一时兴起再搞个“工会活动”,有心何愁无遮掩。在以往不少典型案例中,一些贪腐官便是靠着捡漏避开了不少查处,变通能力让人讶异,而一旦执纪落实力度稍有偏差,便也自然造成了一些陈年痼疾在落马时才被屡屡翻出的窘境。
什么算、什么不算,详规细则的“羽翼丰满”,所起到的作用已然不仅仅是充实白纸黑字那么简单。或许,对于一个有着多样情况的政治生态而言,“红线”拉得还不长、“硬杠杠”明确的还不够,但至少在日益深入的反腐形势中,有一种以全制变、以细制变的态度,便总能将问题的产生把持控制住,或许有一天,某位自视想到好点子的腐败官员有了新的消遣方式,转眼被查才发现自己是东施效颦、徒增笑料,成了某条规定的“下脚料”,届时看谁还敢开健全制度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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