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缴费 仍有潜力可挖

2016年04月22日 07:22   来源:羊城晚报   余丰慧

  人社部近日下发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企业养老金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总费率下调以及生育险与医疗险合并等作出了规定和说明。总趋势是职工和单位养老医疗费用率有所下降。

  这是人社部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降低社保缴费意见的具体措施,从人社部通知精神看,基本落实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降低养老缴费率的全部内容。落实速度之快,体现了决策层和职能部门在关系民生问题上,认真负责高效推进的工作态度。

  人社部通知中有几点需要关注。一是作为社保资金大头的养老金单位缴费明显下降。主要体现在高于20%的统一调整为20%。现在缴费率为20%的养老金有结余的,降低到19%。这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实实在在举措。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这是又一大动作。其实在十三五规划中就已明确。两大险种类似,实际上本来就不应该存在生育保险这一险种。国外生育险基本上都是含在医疗保险内。预计合并后生育险将会并入医保中,这就牵扯到费率下降问题,相比原来共计8%-10%的费率,合并后费率肯定会下降,但下降空间很有限。医保资金与养老资金相比较,医保支出刚性较强,如果不能有一个稳定的缴费比例,就有可能造成透支。

  通知要求有条件省份也要降低费率。日前人社部官员表示,全国大多数省份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国家与地方两个层面分步实施降费措施,将明显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人社部初步测算,符合条件的地区,如果缴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至1个百分点来测试,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00至600亿元。如果再加上2015年先后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每年可总计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

  《通知》规定降低费率的期限按两年执行,给今后调整预留足够空间和余地。如果两年后经济增速较快,企业经营较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缓解,其他方面成本负担降低,或继续执行现有费率,否则仍有下调空间。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降低养老金比例,或是生育与医疗两个险种合并,对于个人而言,待遇没有直接影响,只是将两个体系纳入一个体系,合并后报销会更方便。

  同时,我们必须指出,社保费率下调仍有潜力可挖。社保基金的大头是养老金缴费,养老金目前平均缴费率为28%,其中企业缴费20%左右,个人缴费8%。这次只降低了企业缴费而没有降低个人缴费,个人缴费至少还可降低1个百分点至7%。降低个人缴费比例很必要。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说,提振内需启动消费是当务之急,其核心在于刺激百姓个人的最终消费,减轻百姓负担是直接措施。因此,降低百姓社保缴费有利于促进消费;另外,从社保资金本身来说,目前缴费率过高,把一些企业和职工挡在了社保体系大门之外。降低费率有利于扩大个人参保面,增大社保资金池子,提高保障能力。

  社保企业和个人缴费费率降低后,要保证养老医保水平不降低,财政资金必须“出血”。提高财政资金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比例;尽快划拨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提高国有企业上缴红利比例,充实社保基金。多策并举确保社保水平不降低。(知名财经评论作家)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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