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黄宇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期间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资料15万余份,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最终,黄宇因间谍罪被判处死刑;其妻子及姐夫因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分别判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此案告破后,黄宇原来就职的单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京华时报)
国家秘密不仅关系到国家安全,更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既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更是每个公职人员的工作准则。此案中,黄宇及其妻子、姐夫利用手中职权,非法贩卖国家秘密获取利益,不仅危害到国家安全,如果发生在战争时期更要付出生命和鲜血的惨重代价。
这次泄密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保守国家秘密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为什么还会出现像黄宇这种贩卖国家秘密的间谍人员?有两种可能。一种泄密者存有故意倾向,受到金钱等诱惑,对外售卖国家秘密,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另一种由于泄密者工作马虎,保密原则落实不到位,导致不经意间泄露国家秘密。无论何种泄密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上到领导干部,下到普通职员,每个公职人员都可能接触到国家秘密,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是我们的必修课。
一要做好涉密人员保密培训,明确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如何防止国家秘密泄露。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涉密文件严禁复印,文件传送须用涉密U盘,并仅限在涉密电脑间传输,严禁用普通U盘或外网传输。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各级保密部门应当定期对涉密单位开展检查,查看普通电脑、办公U盘是否存有涉密文件,主要领导、涉密人员对保密工作是否做到应知应会。四是对涉密文件定期回收、及时销毁。
保守国家秘密不仅要上好自修课,更要上好监督课。发生泄密事件,不但要依法处理当事人,更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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