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送医的“法律漏洞”亟待填补

2016年04月15日 10:13   来源:东方网   张传发

  3月28日上午11时许,64岁的老太太刘玉栈向咸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联盟派出所求助,称儿子刘某峰扬言要绑送她去精神病院,希望警方能介入。而联盟派出所对刘玉栈并不陌生——仅2015年,该所就曾为刘玉栈和儿子刘某峰之间的家庭矛盾做过两次调解。为此,对于刘玉栈的这次求助,派出所工作人员劝她先回家去,有事可打110报警......而在洋县卫生局给卫生院打电话让尽快放人后,白某称他给刘某峰打电话,质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刘某峰说,“事情很复杂,一时半会说不清。”“如今看来,刘某峰骗了我们。”白某说。至于对刘玉栈的收治程序是否合法?白某解释说,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送医有两种渠道,或直系亲属,或地方政府司法部门。他认为刘玉栈是亲生儿子送来的,从程序上来讲卫生院没有错。“过错是太相信他儿子了,我不该给他儿子写证明。”至于如何认定刘玉栈有精神病,白某说一是老太太儿子的介绍,二是老太太刚来时情绪比较激动,很符合精神病患者的基本特征。(4月14日《华商报》——儿子贪财捆母亲送精神病院:脚踩脑袋胶带封嘴)

  儿子贪财捆母亲送精神病院,且脚踩脑袋而胶带封嘴,刘某峰所作所为,可谓“丧尽天良”!似乎,我们在谴责刘某峰之同时,也应该对当地公安派出所、磨子桥镇中心卫生院的相关人员,还有刘某峰的父亲及其儿子诸多“帮凶”加以严肃问责才是。不过,在我看来,“打蛇打七寸”,根本上,还应堵塞精神病患者送医的“法律漏洞”。

  现行的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送医有两种渠道,或直系亲属,或地方政府司法部门,这里,且不说“地方政府司法部门”,仅说“直系亲属”,这正是一大“法律漏洞”。

  “从之初,性本善”,但,人们来到这个世界,并非“永远是小孩”而“永远长不大”;反观之,矛盾无时不有,矛盾无处不在。封建社会里,为争权夺利,往往是“父子相杀”,也往往兄弟之间“同室操戈”;当下里,市场经济环境下,或遇上“征地”,或遇上“拆迁”,那真是“天上掉馅饼”,在“几十万”,甚至“数百万”的经济利益诱惑面前,有的人容易头脑发热,也往往失去理智,甚至于母子之间、父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有可能“大打出手”,更有儿子贪财捆母亲送精神病院的,也就是说,医院接收精神病患者入院,如果法律规定可以由直系亲属送医,有些情况下,很难保证不“见利忘义”,刘某峰的所作所为,便是典型的一例。

  一个人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那是要打针吃药的,那是要“关禁闭”的,起码是失去了“行动自由”,而如果这个人事实上并未患精神病,这就是“非法拘禁”;所以说,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不可光凭其家人说了算,也不可司法部门说了算,起码得先经过正规医院的诊断,而一旦诊断为精神病患者,相关部门或其家人方可决定是否送医院就医。

  不是说家人不可以送亲人去就医,但,要不要住院,该不该吃药打针,应该是医生说了算。有鉴于此,现行的“精神病患者送医”的相关法规应该作出必要的调整:政府相关部门和病人亲属护送所谓的“精神病人”就医,其大前提是,医院必须给出“确诊”,必须由主治医生和院长签字,而这样的“签字”是应该负法律责任的。

  试想,如若“法律漏洞”被堵塞,如果刘某峰当时想将自己的母亲关进精神病院,而医院先诊断,并确认刘玉栈没患精神病而拒收,他刘某峰就“事与愿违”,而公安派出所或许就不敢“不作为”,事件也就不至于“小事闹大,大事闹炸”。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