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者来信反映、谈及的城市道路施工“后遗症”及“马路拉链”问题,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因为,这种情况实在太多了,在许多地方,它已经成为市民躲不开、绕不过、挥之不去、避之不及的城市病,久治难愈,且不时发作。许多人恐怕都有这样的经历:走在人行道上,脚下时不时地会出现凹凸不平的路:有的道路刚修不久,就已坑坑洼洼,路砖参差不齐,或裂或碎;有些挖开的路,被草草地填上,土长时间裸露着,像永远愈合不了的伤口。稍不小心,雨天就可能溅身泥,平时也难免崴了脚甚至摔跟斗。这些“后遗症”,恐怕还算轻的。
近些年,城市马路塌陷的新闻不绝于耳。塌陷造成的口径日增的大坑,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也给出行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车辆陷落、行人被吞之事不时刺痛着人们的神经。不少公路甚至高速公路,或开通不久便发生塌陷,或没过两年就百孔千疮,最典型的就是广受诟病的河南郑州西三环路,自2014年4月底开通至11月的半年间,塌陷16次,被戏称为“路塌塌”。当然,不少“路塌塌”“路垮垮”与挖了修、修了挖、反反复复开膛破肚的“马路拉链病”有关。几天前,甘肃张掖媒体报道,该市市民反映,张掖市多个路段“坑人坑”长时间无人修,柏油公路成搓板路,有些坑是维修水管或架高清监控遗留下来的。施工者往往挖完坑后,简单回填了事。
马路之伤,市民之痛,折射出的是社会之疾。
有施工队伍的素质问题。有的是干完了事,只求完活儿,不求活儿好,粗制滥造;有的是有头无尾,搞半拉子工程;有的偷工减料,糊弄差事;有的不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隐患。
有急功近利的问题。在工程建设中片面追求速度轻质量、重面子轻里子,有些道路工程被作为“献礼工程”,卡时间赶速度,甚至工程未完工就弄虚作假搞“献礼”,工程质量大打折扣。
有腐败问题。有的领导以权谋私,强揽工程,将工程交给关系户。许多“豆腐渣”路的背后都有贪腐之魔从中作祟,一些地方交通厅长前赴后继地倒下便是证明。
有城市规划和管理的问题。规划不科学或缺少前瞻性,朝令夕改;有些领导霸道专横、恣意妄为,想挖就挖、想推就推;政出多门、各管一摊儿的管理体制,使得水、气、电力、电信等部门常常是“你方挖罢我登场”,各行其是,不讲统筹协调。这是“马路拉链病”产生的主要原因。
法律的不完善与执行乏力。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发布;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近两年,一些地方也出台相关法规,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全国性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法律,对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管仍存在较大的问题。
所以,要医治马路之伤,祛除市民之痛,必须从各种社会病源入手。病源不除,伤痛难愈。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