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退赃大于受贿拷问执法公正

2016年03月13日 08:57   来源:红网   李忠卿

  “他们把钱扔在凳子下夺门而出,追也追不上了,我也就没有退回去。”11日上午,退休一年半被查办的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南方科技大学原副书记李平在广州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人民币143万元、港币145万元,李平当庭认罪不讳,不过他此前却在纪委退赃了人民币480多万元、港币202万元。(3月12日《信息时报》)

  官员退休之后,被公安机关查办,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可见,退休并非犯罪分子的避风港,只要你腐败过,只要你晚节不保,同样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绝不要以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

  与动辄贪腐几千万、几个亿的巨贪相比,深圳市政府原秘书长、南方科技大学原副书记李平只能算一个小老虎,受贿几百万甚至不及一个小小的科员,本来这件事也不值得咱去置评,毕竟类似的贪官太多太多,受贿的方式千差万别,但是却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利用权力变现方式,正如李平在受审时坦白的那样,行贿者强行送礼,想不收都不可能。

  不过,就这个贪腐的案例来看,有一个细节不同凡响,甚至引人深思。这就是被指控受贿300万元,而贪官退赃时却多出了300万,变成了600万,难道是李平老年痴呆,抑或是贴本退赃?这明显不合常理,也定然不大可能,谁会傻乎乎地将自己的钱当做赃款?如此说来,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贪官还有案底没有交代,换言之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与审讯时,仍然打了埋伏。

  既然发生如此怪异的事情,我觉得检方必须重新进行补充侦查,否则这样的办案很难让人放心,更难让民众对法制的公平与正义产生敬畏之心,而且对案件的最终定性与判决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因此这绝非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退赃大大超出受贿的指控,堪称黑色幽默,对执法机关是一个莫大的嘲讽,但愿这样的糗事不要再发生了,更希望有关方面能积极回应公众的质疑,不要就这样不了了之。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