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塑造政商关系新伦理

2016年03月12日 09:2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时代命题,并用“亲”、“清”两个字对这种新型政商关系作出概括。“亲”与“清”是新型政商关系的两项基本原则、两大主体内涵,而要做到这两点,需要在探索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中深化认识,使“亲”与“清”变成大家的主体自觉,化为自觉行动。

  中国正阔步走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非公有制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经济。政治情势,发展大势,非公经济必定发展壮大,这对领导干部提出了规范权力的要求,也要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秉持企业家精神,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是这种双向要求的集中体现。

  新型政商关系是相对传统、旧有政商关系而言的。习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属于传统、旧有政商关系,双方所图者不过是一己之私。

  新型政商关系以“清”为底色,有“亲”的要求。以“清”为底色,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民营企业家要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但不是双方撇清关系,领导干部还是要主动靠前服务,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家也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清”打造谋事的环境,“亲”凝聚力量谋发展。

  新型政商关系强调社会责任,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虽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不管领导干部还是非公经济人士,都要“自强不息,止于至善”。“亲”与“清”,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容易理解,而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其实也不是泛化诉求。民营企业家有经济实力,更不乏社会地位耀眼的人物,但还要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他们的经济生命:他们以承担社会责任自我期许,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能获得更好、更坚固的生存发展环境。

  “清”与“亲”体现情怀,是一种大智慧。那种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政商关系,曾经让一些人醉生梦死一场,但今天他们安在哉?落马的落马,坐牢的坐牢,他们已经被历史无情地淘汰。洁身自好做人,光明正大谋事,方能行稳致远。其中的原则千百年来一直是很多世家传承的家训,是真正的“平安符”。

  新型政商关系回应了全球化时代的内在要求。经济全球化早就是一个全球现实,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全球竞争中,他们需要打造以品质、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竞争力。靠旁门左道、歪门邪道办企业已经行不通,更无法走向世界。国家层面把新型政商关系立起来,中国企业能聚精会神练内功,全副精力参与国际竞争,逐步成为一股世界级力量。这是为壮大中国经济源头施策。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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