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点赞

2016年03月04日 07:45   来源:广州日报   陈振

  3月2日,济南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3月3日《人民日报》)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改革创新、“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新情况,可能会出现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就给敢想敢干的干部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个好政策值得点赞。

  长期以来,想干事的干部不仅要披荆斩棘,克服前进道路中的艰难险阻,还要冒着因工作失误而承担责任,甚至丢“乌纱帽”的风险,客观上助长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良思想的蔓延。济南市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为敢想敢干的干部们“解绑松套”,消除了后顾之忧,有助于激发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形成“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用人导向,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当然,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容错免责还需严格认定。要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主观故意以及失职渎职等不同类型,明确容错免责的认定程序与适用条件,扎紧政策的口子,莫让容错免责成为腐败分子的“护官符”,不给钻空子者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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