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规划、建设、管理三个方面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部署了一个个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其中提出的“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新建住宅小区将推广街区制”格外引人注目,广受热议。(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城市发展在带给人们现代美好生活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摊大饼”;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导致了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而且造成了居民社区缺乏活力、人际交往固化等新型社会隐患。
为了破解发展中的“城市病”,各大中城市面积越摊越大,马路越修越宽,立交桥越修越多,然而与之相悖的是交通越来越拥挤,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在此语境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城市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套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与以前“摊大饼”、建立交的解决方式相比,推广街区制,加密次干路、加快微循环的建设理念无疑是巨大的进步,既号准了脉象,也开对了药方。
然而,现实的情况却给街区制提出了考验:凡是开放式的小区,基本上都是“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三无小区,小区脏乱差、偷盗横行,群众怨声载道;凡是封闭式的小区,基本上都是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安全无忧。放眼望去如今封闭式的比比皆是,它们在阻断路网微循环的同时也阻隔了人际流动和阶层隔膜。《意见》明确新建小区推行街区化的同时,也提出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也要逐步打开”。
因此,要想把街区制理念落实到位并且取得效果,亟需借鉴社会治理中“网格化管理”理念,并对网格化管理进行“扩容”,通过明确主体、社会化管理、强化治安,避免街区化小区、社区成为新的“三无小区”。
一是明确小区主体。当前“三无小区”基本上都是“无妈的孩子”。推广街区化住宅小区,首先要在源头上明确小区责任主体,是由居委会管理还是由社会化物业公司管理,必须清楚明了,确保小区水电路及垃圾清运有人负责,有人管理。
二是推广社会化物业管理。当前封闭式小区都是由开发商或者专门物业公司负责。推广街区化住宅小区后,小区管理难度增加、风险增多,成本增高。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基于逐利目的,或恐降低管理水平。因此,必须依托当前的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对街区进行合理划分,由政府兜底、社会招标、企业运作方式,对小区进行综合管理,确保小区干净整洁,路网畅通、规范有序。
三是加强治安。当前封闭化小区之所以倍受青睐,主要是治安有保障。推行街区化住宅小区后,住宅与街道、马路亲密接触,治安隐患增多。因此必须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治安巡逻、综合防控力度,确保街区化小区安全无虞。
当开放式小区都做到主题明确、管理规范、治安无虞时,街区化住宅小区也必将成为居民的自觉选择。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