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在我国实施七年多以来,效果并不明显。多地提倡使用“环保袋”“菜篮子”,甚至推行“禁塑令”,试图破解塑料袋的难题。但在很多消费者看来,相比便携的需求,塑料袋几毛钱的成本感受不明显,在不少超市,每年仅出售塑料袋就能赚上千万元,“限塑令”甚至沦为了“卖塑令”。“限塑令”实施7年名存实亡。(2月15日《人民法院报》)
“限塑令”实施7年名存实亡,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媒体其实已经给出了答案。一是单纯的塑料袋付费使用行而不远。因为消费者付费以后,容易产生某种代偿心理,使用起塑料袋来反而会更理直气壮;二是缺乏刚性的执法力度和相应的配套举措。
不妨更清晰些来表达,“限塑令”之所以难以执行,不过缘于它再次陷入到了熟悉的零和博弈中:似乎没有谁的利益因此受到影响。厂家在违规生产塑料袋,却不被执法者所威慑;在长期的付费使用后,超市等地方已将有偿塑料袋视为理所当然;就算塑料袋的大量使用会带来整体环境的变差,但具体到每一个消费者身上,不过是每次逛超市时多付出几毛钱来购买塑料袋,此种成本微不足道。当不奉行“限塑令”对谁都不会带来看得见的利益损害,那么它难以落地是必然的。
七年是一个标尺,现在再来打量“限塑令”的行而不远,显然已不能将尴尬简单地归咎于单一的因素,而必须来打破“限塑令”背后的零和博弈格局。欲求打破,则必然需要执法有力。相应的罚则就在那里,必须要以严格的责任机制来倒逼执法者,令其严格控制生产环节,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严格监控塑料袋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与此同时,还必须研究对现用塑料袋的相应替代品,令其尽量方便与便宜,减少消费者对塑料袋的日常使用依赖。
没有一场移风易俗会速成,减少对塑料袋的使用,也不例外。正如观察家所指出,对单个公民而言,限塑其实是一场左右手的战争,左手是环保,右手是方便,都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到底是要方便,还是要环保,不免都令人踌躇。七年的时间已经证明,依靠单一的顶层设计规定来“限塑”,注定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环境与生态所承受的压力日益增大,限塑已经刻不容缓。如何让“限塑令”被执行?当务之急是唤醒执法,以罚则让所有人都有痛感。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