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效应”是租女友行为的潜在原罪

2016年02月04日 10:10   来源:红网   谢伟锋

  “假装女友,应付父母,参加聚会,陪见朋友,旅行伴游,可结假婚办婚礼(不领证),不陪睡,不接吻,不陪酒……”看到这段文字你会想到什么?没错,部分未婚人士面临春节父母逼婚,从网上“租”一个女友回家,成为应急之举。(2月3日中国新闻网)

  租女友这事,几年前就已在网络上发轫。正应了那句话,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不过,随着时间推移,租女友也仿佛完成了“质变”。比如,有专门的租友网站应运而生,有板有眼的雇佣合同也随之而来。但在“像那么回事”的外表之下,依然掩盖不了租女友对于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漠视。

  都知道,市场能对资源调配起到决定性作用。但这个概念放在租友市场上看,则是完全行不通。租女友即便签了所谓的合同,但这种个人行为在社会伦理上并没有立足之地,正如有律师所言“人不是标的物,不能出租,谈不上租赁关系,本质上是一种骗人的行为”。

  假设,如果扮演的女友在春节期间,接收了男方亲朋好友的财物礼品馈赠后不打算退还,就已经涉嫌构成了诈骗。毕竟,主观上非恶意患通,发展到后面却往往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由此产生的利益损失,还真不是讲几句道理就能厘清的。

  租女友这事,既然没有法律层面的保护,那甲方乙方签订的合同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被媒体曝光出来的某些春节租女友信息中,“一天1200元要求不陪睡”,也就未免太自说自话。

  在行为接触中,女方会泛起弱势者特有的自我保护本能。她也明知“人体租借”背后的“发乎情,却很难止乎礼”,于是,就结合某些租友网站捣鼓出个“合同”来。这种合同,在字里行间其实都充斥着晦涩性的躲避暗示。这本身就是把女性置于一个危险的境地。

  近日,有租女友到后面假戏真做的新闻被报道。这种看起来像是个“甜蜜的意外”,实则是心理学中“密室效应”对人意识的短暂扭曲。彼此陌生的孤男寡女,共处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就很容易产生生物性和社会学的人为融合,甚至是激发出人类的动物本能。东莞工人被爆出了“一夫多妻”的现象,就是属于“密室效应”的一种极端案例。这种潜在原罪,把它放在租女友这种不靠谱的行为上,同样有实现的可能。

  密室效应,暂时还不能去判断出它的好与坏。毕竟,没有什么理由能压抑人类的情感迸发。况且,孤独是现代人的习惯,人际沙漠里的每一个人都渴望得到心灵的安慰。但需要注意的是,租女友是建立在物质交易的基础之上,且没有法律保护。这种动机不纯的始发,能说它会有一个幸福的终点站吗?最终的结果,恐怕没人能说得清楚。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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