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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道路交通年票,应有时间表

2016年02月02日 07:19   来源:北京晚报   欧甸丘 王凯蕾

  在广东省政协会议上,多名政协委员“抢麦”发言,建言“依法行政,取消年票”,全场多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年票改革是近年来地方“两会”的热点问题,在代表委员们的推动下,一些地方部门已经明确表态“正在研究年票改革”。

  年票制度由来已久。部分大城市为了提高城市车辆通行效率,收费还贷,强制要求所有机动车一次性缴纳全年路桥隧道通行费。但随着时间推移,制定强制缴纳年票的程序不民主、年票定额不合理、收费总额及花费不透明等“三不困境”遭到越来越多市民的质疑。在有的地方,车主用脚投票,大范围出现拒缴年票现象。

  地方年票征收办法涉嫌违背有关上位法规。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发文,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尽管上位法规非常明确,但一些地方政府未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便以一纸规定、办法等对机动车征收固定数额的年票,甚至把年票缴纳和车辆年审绑定,引起车主不满。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用路者出钱,多用多出,少用少出。但定额年票要求所有机动车主不论用路多少,用不用路,都得缴纳买路钱,公平性与合理性存在硬伤。不仅如此,年票资金管理方极少公布年票征收总额及具体花费细目,信息不透明,令消费者怀疑“收费还贷”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质疑多年来缴纳的年票成了一笔糊涂账。

  年票改革之所以难推动,就是因为关系到一些地方政府的“钱袋子”,也涉及地方规章、红头文件依法清理。如何科学征收路桥费等问题需要通盘考虑,存在的难题和困难显而易见,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水平。困难面前,深化改革不能止步。老百姓的吐槽点,就是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的着力点。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以严和实的精神加快推动改革、依法行政,早日破解年票“三不困境”。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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