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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还能再现“赶场天”么?

2016年01月28日 07:17   来源:红网   徐甫祥

  三年前,成都市金堂县土桥镇进行了全面街道改造,整体的改造完成后,延续千年的赶场文化没有了场地。于是,附近居民自发将赶场地址移到了距离土桥镇不远的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三路。一方面是居民巨大的反感和投诉,一方面是赶场人的热捧……双方的争议从来没有平息过。(1月27日《成都商报》)

  久违了的“赶场天”,久违了的热闹,久违了的风俗民情:每逢3、6、9日,这里就成了人头攒动的海洋,小贩的吆喝声、叫卖声,市民的讨价还价声,让空气中弥漫着儿时的味道、以及那熟悉的气息。然而,这近乎原生态的“赶场天”,既让“赶场人”感受到自在、方便与实惠,又使附近居民不厌其烦,更给城市管理者出了一道大大的难题。

  作为本就喧嚣不已的都市,如此热闹的“赶场天”,固然让很多人领略了快意,但日常生活受到纷扰的居民却开始了反击,甚至对吼、对骂的场面也屡见不鲜。尽管当地社区多方调解,也为小贩另寻了附近的一块空地,但根深蒂固的自发集市又如何能轻易就范。无奈,社区只得准备痛下“撒手锏”,待附近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投用后,即刻关闭此热闹非凡的集市,从而让“赶场天”消失。

  但“赶场天”唯有消失一条道么?据悉,这里的“赶场天”受到了相当多市民的追捧,甚至有不少人专程坐一小时车而来。尽管在现在的都市,各类超市、农贸市场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但显然不具备这里的价格优势:“蔬菜又便宜又好,比市场上要便宜2/3。”或许,这就是“赶场天”存在的缘由。

  更重要的是,“赶场天”可以成为现有城乡交易市场的桥梁及补充:在正规的农贸市场,一是入场难,二是摊位费高,让大部分农户望而却步。加之很多农户因各种原因,无法专事买卖,而只能择日择时来一点自产自销,因而对自由度高、且无摊位费及管理费的“赶场天”青睐有加。同时,城市居民也在这里得到了既新鲜又低价的实惠。不可否认,“赶场天”人气的持续走旺,除了拾遗补缺、丰富城市“菜篮子”供应外,对郊县农户尤其是老弱群体的家庭收入,将起到一定程度上的保障及改善作用。

  同时,“赶场天”作为植根城乡千年的原始交易活动,源远流长,骨子里是一种民俗文化,人来人往中更流淌着人际亲情。而这种发自人们内心的愉悦感,远非逛那些大卖场及正规集市所能替代。诚然,现代化的都市,需要保障市民生活的宁静,但两者之间若能找到平衡点,既可保住“赶场天”,还能让城市更具人情味。何况,从某种角度说,“赶场天”也算是一种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不过未参评而已,为什么就不能善待它呢?

  其实,“赶场天”的存在,反对的声音就未必一边倒:记者在附近小区随机采访了10名住户,其中5人表示认同,4人表示有影响,1人表示无所谓。可见,即便在其影响波及区域,“赶场天”亦并非是“人人喊打”。如果社区能够因势利导,引导“赶场天”扬长避短,譬如,交易时禁止高音喇叭及大声吆喝;劝导交易户爱护场地卫生,收市后自觉打扫;规范“赶场天”日期,适当增加间隔期。相信做到了尽量不扰民的“赶场天”,定会受到更多市民的欢迎。

  很多人的孩提时代,都有这样的记忆:每逢“赶场天”,村子里三五成群,或挑起担子,或背着背篼,里面不是鸡鸭鹅,就是自产蔬菜。待到集市卖完,在茶馆喝喝茶、摆摆龙门阵,到晌午,小饭馆就着花生米,来点小酒,然后又乐滋滋地往家赶。不过,这样的“赶场天”,这样的儿时记忆,还能在眼下的场镇及都市重现么?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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