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县长收礼被定罪的逻辑有点混乱

2016年01月28日 07:13   来源:红网   张卫斌

  因“偷拍县长收礼视频”而闻名,以“三重罪”获刑6年的江西汪冬根案日前二审判决,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将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1月27日《南方都市报》)

  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拍完视频18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此案一波三折,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下来,汪冬根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汪冬根定罪了,逻辑却有点混乱。

  逻辑混乱点之一,汪冬根当初是因为偷拍县长被捕,为何公安局抓人时的涉黑罪名和偷拍万载县县长收礼事件都未在判决书里出现?万载县公安局在2014年6月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指出,汪金亮和汪冬根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然而,让汪冬根身陷囹圄的,却是另一个原因。宜春市袁州区法院认定,汪冬根偷拍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打麻将、要挟报销医保、夸大伤情骗保险公司赔偿和发生交通事故后叫人打人等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汪冬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汪冬根不服上诉。2016年1月12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原先的“三罪”中少了一个寻衅滋事罪,刑期减少半年。

  既然袁州区法院2015年7月17日的一审判决和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中,汪冬根的涉黑罪名和偷拍万载县县长收礼事件都未提及。当初警方抓捕汪冬根,为何不直接以偷拍卫生局局长魏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为缘由?警方将错就错,是否涉嫌打击报复?

  逻辑混乱之二,宜春市二审判决汪冬根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堂堂卫生局长,魏某某为何轻易被敲诈?究竟有没有什么难言之隐?一审判决书显示,时任万载县卫生局局长魏某某,因慑于汪冬根秘密拍摄到魏某某与万载县康乐街道党委书记卢某一起打麻将的视频可能对自身不利,指示卫生局下属单位医保局工作人员违规为龙某报销医药费11187.8元。

  有道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汪冬根无意之中拍摄到的魏某某打麻将视频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魏某某完全可以状告汪冬根侵权甚至诽谤。如果是事实,即便汪冬根涉嫌敲诈勒索,魏某某也应当受到应有的处分。但公开报道显示,魏某某2013年-2014年期间担任万载县委统战部部长,2015年的职务则为宜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组长,副调研员。既然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汪冬根用视频威胁魏某某,魏某某慑于该视频可能对自己不利,才违规给他人报销农医保,魏某某显然知道自己的“短处”被汪冬根掌握。为何有关方面不去处理魏某某,而且让魏某某一直升官?

  汪冬根案处理不好,不仅有损公平正义,还可能带来很坏的示范作用。如果正常的监督会遭到打击报复,谁还敢去监督官员正确行使权力?

  万载县县长被被偷拍,宜春市纪委事后称:事发后曾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视频里所涉及的8起送礼走访行为,其中1起为当地一镇干部到陈虹父亲家走访,并有送礼行为,中秋节上班第一天,其所送礼品被陈虹退回。但汪冬根家属表示,在8起送礼的人里,他们认出了至少有两名送礼者是官员,不止一名镇干部。既然是这样,宜春市纪委不妨进一步公开调查细节。这不仅可以还万载县长一个清白,也能消除汪冬根家属的疑问。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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