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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收入正迎来“时间窗口”

2016年01月13日 07: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冯俏彬

  经济下行时期,财政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还必须加力增效,以为经济复苏夯实基础。积极财政政策的标准操作不外乎三招,一曰增加支出,二曰减少税收,三曰增发债务。但就减税而言,财政部门可腾挪的空间极小。近年来,我国以税收计算的小口径宏观税负仅为20%左右,无论是与发达经济体27.7%的平均水平相比,还是与发展中经济体的22.7%的平均水平相比,这个数字都不高。

  在我国,税收仅仅是政府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除税收之外,还有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广义而言,还包括社保缴费所形成的收入。据统计,49%的政府收入都是在税收之外形成的。

  收费显然是可减的内容之一。我国现行收费的种类极其庞杂,十分具备清理整顿的必要性。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各类中介组织收费。这类收费主要集中在与各类行政审批有关的查验、评估、报告等方面,是当前收费清理工作的重点和顽疾所在。三是与各类职业资格取得有关的培训与考试考务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四是政府负有管理责任的、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收费。除了类别复杂,收费还面临着三重“管理之痛”。一是与行政权力密切粘连。二是定价机制不完善、不科学。三是管理机制陈旧落后。继续推进清理收费改革、切实为社会减负仍然空间巨大。

  政府性基金是可减的内容之二。在近年财政收支双双走高、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的背景下,历年政府性基金均有大额结余,且在现行管理制度下,财政部门不能对其进行统筹安排。资料显示,2014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管理的各类基金共有45项,类别复杂,性质迥异,令人眼花缭乱。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也存在明显的体制性问题。一是收取的法理依据不足。二是收取的标准不清楚,调整机制缺失。三是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信息透明度不高。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已加快了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改革,将11项基金调入了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但余下继续改革的空间,仍然十分巨大。

  社会保障费是可减的内容之三。目前,我国“五险”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根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十八届五中全会已决定,十三五期间要实现全民参保,并适度调低社保缴费率。

  总之,值此经济下行、财政减收之时,全面规范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已出现难得的“时间窗口”。财政部门应当利用好这个契机,一方面砍掉或降低部分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推动社保降费,另一方面努力将那些一直在体外循环的资金毛细血管收齐归拢,纳入统筹管理。深入推进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将现代财政管理的基本规则覆盖上去,在收、支、用、管之间形成合理制衡。如此,短期内可以“减负”来支持企业渡过经济下行的难关,长期内则可规范政府收入秩序,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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