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亿“其他收入”里夹裹着多少小秘密?

2015年10月27日 10:25   来源:中国江苏网   郭元鹏

  广州各部门一年罚没收入有多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又收了多少?近日公开的广州市直部门2014年度决算账本显示,去年28个部门罚没收入8.76亿元,其中市公安局最多,达6.54亿元。不过有“其他收入”的64个部门中,仍然有超过半数的部门未交代“其他收入”到底为何种收入,涉及资金7.01亿元。(10月26日《新快报》)

  广州这64个部门账本上显示的7.01亿元的“其他收入”是不明不白的。别说是公职单位了,就是社会企业都需要明明白白的账本,积累的收入来自何方,必须有一个说法。又何况,公职单位的收入多来自于行政罚款和行政收费,这就更应该是一本明白账。而实际上这些“其他收入”却是一本糊涂账。

  公职单位履行的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在这些众多的职责中,自然就会涉及罚款和收费,这是其职能之一。但是,这些罚款和收费必须是清清白白的,该收取的一分也不能少,不该收取的一分也不能多。问题是,在公布了法律赋予的罚款账本、收费账本之后,为何还存在“其他收入”的账本?

  这种“其他收入”的账本的存在显然有问题。对于公职单位来说,这笔钱究竟从何来源,他们必然会是一清二楚的。交代其来源,不仅是财务管理的需要,更牵涉这笔资金存在的合理性问题。

  那么,为何会将这些资金用“其他收入”来表述?这说明这笔钱有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不该收取的罚款项目。公职单位的罚款项目是经过审批的,杜绝非法罚款,超过规定罚款是国家的严格规定,或许是不合规矩,导致了“其他收入”。其二,是不该收取的行政收费。最近这几年,为了减轻群众负担,国家和地方都陆续取消了一批行政收费项目,这“其他收入”就可能是依然在违规收取。

  为了治理公款腐败问题,国家加大了对资金的监管力度。遗憾的是在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账单中,依然出现了“其他开支”、“其他收入”这样的现象。都将见不得光的花销和收入装到“其他收入”的筐子里,还如何做到资金的透明?

  对于这种现象,统计部门和审计部门都责无旁贷。按照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公职单位的统计数据必须做到条目清楚,而“其他开支”、“其他收入”显然是在浑水摸鱼。而作为审计部门又是如何审计这些“其他”名义的开支和收入的?为何能让这样不明不白的数字出现在账本里?

  这就很难不让我们把这种“其他收入”与轰轰烈烈开展的行政收费项目减少,行政罚款项目规范的大政方针联系起来。不知道这些部门账本里的“其他收入”里,是不是也有超过标准的乱罚款,是不是也有已经取消了的行政收费?“其他收入”不是筐,别什么都往里面装。法治政府建设之下,账本中不能再出现“其他”字样。难不成这里面也有很多小秘密?

(责任编辑: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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