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对擅自离会的代表通报还不够

2016年01月11日 07:12   来源:红网   胡建兵

  河北省“两会”正在举行。今年,河北省人大划定,凡未履行请假程序或请假未获批准自行离会的,每次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期间擅自离会一小时及以上的,均视为无故缺席,会议结束后将予以通报。(1月10日《北京青年报》)

  人大代表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产生的,代表人民履行法定职责。既然担任了人大代表就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代表人民发声。然而,一些人把人大代表当成了一种荣誉,在参选人大代表时,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一旦当选,就变了样儿,有的连一年一次的人代会都懒得参加,人大代表成了名副其实的“名誉代表”。

  有些人大代表之所以缺席人代会,或者擅自离会,是因为他们怕开会,怕发言。他们平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不到人民群众中去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因而参加人代会时底气不足,提不出建议,写不出议案,开会发言尽说外行话,有的还出了大洋相。因此,能逃就逃,能躲就躲。日前还传出某地人代会小组会上不但缺了一大半人,还无人发言的新闻。河北省人大划定,擅自离会一小时及以上的,均视为无故缺席,会议结束后将予以通报。虽然能让这些代表不再擅自离会,但他们如果“身在曹营心在汉”,又有什么办法呢?因此,只对代表擅自离会进行通报是不够的,还要查一查他们为何擅自离会,他们有没有向大会交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在会上有没有高质量的发言。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人大代表对会议不再不当一回事,会前必须认真做调研,才能在会上提出真知灼见,讲出人民的心声。

  人大代表主要是通过调研、开会来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通过“审”和“议”,代表人民向政府提建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人大代表都必须积极出席会议。有的人大代表认为缺自己一个人无关紧要,但如果都有这种想法,那缺会的人会越来越多,有时由于参会的代表不足半数,使得会开不成,有些决定也就很难形成,从而影响了全局工作。“有事请假”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规矩,而有些人大代表连这种极低的标准都做不到,说明他们对人大工作根本没有什么热情,也不具备一名人大代表最起码的素质,因此,为何还让那些履职能力不强、为民发声不积极的人占据着宝贵的人大代表资源呢?

  人大代表是民声的耳朵,民意的嘴巴。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和职务,更意味着一种责任。常言道,在其位就应该谋其职。如果人大代表总是“大忙人”,连“人代会”都挪不出时间,或者挖空心思“开小差”,那么最好让他们主动请辞了事,不能让他们“占着茅坑不拉屎”,免得让人民一次次地从期望变成失望。因此,河南省人大规定擅自离会一小时以上将被通报是不够的,还应该让一些不认真履职的代表主动辞职。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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