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应如何建设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2015年12月30日 07:54   来源:羊城晚报   周云

  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省“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了未来五年广东经济社会主要目标任务,明确提出要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面向全球、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具有鲜明广东特点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界逐渐形成共识,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的、持久的动力,缺乏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纵使在其他因素的推动下,能够取得一些成绩,但终究难以长久。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处于“排头兵”、“领头羊”的位置,在很大程度就是依靠“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在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大胆的尝试,从而能够引领改革开放的大潮,取得骄人的成绩。

  但在成绩背后,要看到,时至今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任务显得更加迫切起来。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制度创新多源于政策红利,而今在政策层面,中央对全国各地大抵“一视同仁”,广东在这方面已没有多少优势可言,那么之前依托于此的制度创新还能不能继续?而在科技创新方面,广东的原始创新能力在全国范围内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此外,创新动力和意识还有待继续提高,面对当前新一轮工业革命的趋势和经济周期性的特点,不管是企业还是相关部门,都需要有推进创新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机遇意识。

  省委提出要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便是以高度的责任意识,紧紧抓住时代发展的脉搏,直面现实问题,对推动广东区域创新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全局发展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

  落实这一战略部署,首先就要求无论政府还是社会,都要大力发扬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激励创新的氛围,促使政府和社会都在各自负责的领域积极推动创新。这是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的思想保障。

  制度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显而易见,是以促进科技创新为核心,但又不能局限于科技创新,而要以全面制度创新为基础。这包括政府治理体系、社会管理制度、公共服务体系、教育制度、产业政策等方方面面。只有公共治理高效清明、公共服务周到细致、社会管理和谐稳定,教育制度能够造就充分的高素质人才储备,产业政策能够营造公平的创业经营环境,激励企业创新,科技创新才会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才会有令人满意的产出。如果没有全面的制度创新,没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没有公正的激励机制,科技创新单兵突进,终究难以获得理想的结果。

  作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龙头——科技创新,重中之重则是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的提高及其科研成果的转化,以及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事实上,目前广东在科研方面的投资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也要看到,我们的科研评价体系、激励机制、监督机制、成果转化机制等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继续大力除旧布新,否则高校和科研院所难以更好地承担起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任。同时,在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也要有较强的培养、吸引、吸收和消化区域外科技成果的意识和能力,如此,才真正称得上是“开放型”。

  (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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