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数十亿元高利贷债务后,45岁的惠州市惠东籍妇女沈应莲于2014年1月18日出逃。2015年11月下旬,涉嫌合同诈骗的沈应莲在京落网,其所带的100多万元现金花费殆尽,其中一部分用在了整容上。截至目前,警方接到报案总金额近10亿元人民币。知情人士透露,沈应莲欠下的债务超过30亿元,一些金主选择不报案,是因为部分资金可能是来自制毒和腐败领域的黑金。(《南方都市报》12月28日)
因高利贷欠债跑路现象近年来不断出现,有的跑路者已经落网,有的至今还未落网。未落网的原因之一是跑路者改名改姓易容。比如,沈应莲出逃近两年才落网,应该与其整容有一定关系。不过,沈应莲还是没有成功逃避。该案对某些人是一种警示:无论是欠债出逃者,还是其他出逃者,别指望通过整容逃避法律制裁。
除此之外,沈应莲案还给我们很多警示。比如,知情人士透露沈应莲所欠的债务中,部分资金来自于制毒,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另外,沈应莲资金链断裂的原因是经营房地产难抵高利贷。有的人借高利贷是为了“钱滚钱”——吃高额利差,而沈应莲借高利贷是为了投资地皮和物业,这是因为过去多年中国楼市过于红火,炒楼赚钱很容易。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沈应莲案背后有不少官员魅影。沈应莲在借高利贷炒楼之前开餐馆,结交了各路前去消费的官员,由此积攒人脉,并逐渐涉足房地产市场。如果沈应莲老老实实开餐馆,或许事业越做越大。而结交各路官员后有了“官脉”,欲望就会膨胀,以至于最后走上出逃之路。
沈应莲所借的高利贷中部分资金是官员非法吸存。比如惠东县政府办副主任、珠三角产业转移园管委会主任钟启章分别向23名受害人吸存6亿元人民币,其中部分资金以高利息借给沈应莲。官员之所以能吸收到这么多存款,主要是他的特殊身份在做隐性担保,等于是拿人民给予的权力、职务做违法的事,事发后受损失的不仅是借钱人,恐怕还有当地政府形象。
高利贷中可能还有来自腐败领域的黑金。之前,浙江温州政法界一些人士就透露,官员私人资金进入民间高利贷的情况“非常普遍”。所谓官员私人资金,就包括合法收入和腐败黑金。而腐败黑金通过像沈应莲这样的中间人,一方面希望实现投资增值,另一方面希望把钱洗白。因而,必须查清高利贷中多少钱是腐败黑金,具体涉及哪些官员。
值得注意的是,在频发的“欠债出逃”案件背后,不少都有官员魅影。有的官员充当着“二传手”角色,利用身份优势吸收存款然后赚取高额利差;有的官员则暗地里把腐败黑金出借。这说明,民间借贷市场上的高利贷,成了不少官员获取暴利、自我洗白的另一通道。惟有严查高利贷案件中的资金来源,依法严惩问题官员,才能“去魅”。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