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刀下留树”不是古树保护的真谛

2016年07月25日 11:14   来源:中国江苏网   郭元鹏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句话不仅适用于老人,也体现在对待城市的另一类“老者”——古树名木身上。在河南郑州,一棵生长千年的古槐树,因为与城市改造和开发规划发生“矛盾”,一度险些被开发商移走。连日来,这让众多关心此事的网友和市民唏嘘不已。最终当地官员顺应民意拍板:要将古树留下原地保护。

  (7月24日《工人日报》)

  引起争议的古树,是一棵槐树,这棵槐树已经有1100年树龄了。幸运的是,就在开发商准备将树木移走的时候,当地官员顺应了民意的期待。官员一发话,开发商害怕了,重新修改了规划方案,将这棵千年古树保留了下来,让其在原地成为风景。

  “官员刀下留树”成了一段佳话。可是仔细想想,这是必然结果吗?很显然的是如果没有当地官员喊出“刀下留树”,这棵千年古树的命运必然会被挪走。而专家指出,这样的树木挪走,几乎就意味着死亡,“人挪活树挪死”的俗语不是说着玩的,是有科学道理的,即使能够存活下来,也必然会是苟延残喘。

  试着搞几个假设:其一,假如,当地百姓不是极力阻挠,千年古树的命运是什么?其二,假如,没有专家站出来说话,古树的命运是什么?其三,假如,官员没有站出来喊一声“刀下留树”,古树的命运是什么?

  答案其实很简单,这棵千年古树早就被连根拔起了,甚至会拔起的时候,连个根系都没有了,等待千年古树的,就可能是死亡的结果。

  “官员刀下留树”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但是这不是古树名木保护的真谛。也就是说依靠官员发话,不如依靠法律说话。不是每个官员都能说出“刀下留树”,也不是每个官员都愿意“刀下留树”,我们更希望的是不需要任何人反对,不需要任何人发话,也没有人敢动千年古树一根汗毛。

  郑州的这个开发商如果将古树连根拔起也是有依据的。因为他们手里拿着政府规划部门审批的施工证书,也就是说他们的规划是经过批准的,是已经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当地规划部门为何允许一个规划里把千年古树当成眼中钉、肉中刺?规划部门在审批这种规划的时候,为何不能征求一下农林部门的意见?为何不能征求一下专家的意见?为何不能听听百姓的意见?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千年古树的保护是十分严厉的,不是万不得已是不允许将古树名木驱赶出“原来的家园”的。再说了,开发小区,古树名木何尝不是最好的吸引点?谁不想自己的小区里生机盎然,古树参天?

  虽然最终开发商承诺出钱保护古树,但由此带来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古树名木保护究竟应由谁来“买单”?如何“买单”?这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

  千年古树的保护不能依靠官员“刀下留树”,要养成敬畏法律的习惯。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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