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找人为女儿替考 糊涂的爱经不起法律推敲

2015年12月22日 11:16   来源:燕赵晚报   杨朝清

  因爱女小琪自小患有胰腺瘤,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母亲便找来替考女子。替考人承诺在帮其考完3门之后,只需支付1000元作为报酬。但在第二堂考试中,连续的指纹认证失败,让监考老师发现不对劲。近日,记者从四川南充警方了解到,小琪母女因涉嫌考试作弊将被追究刑责。(12月21日《华西都市报》)

  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可以使人们通过自身努力,提升参与平等竞争的能力,这有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然而,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缺失,让中介、“枪手”、学生家长形成了一条畸形的利益链条;替考让少数人从中获利,却极大地破坏了教育公平。只有在失范和非失范之间建立有效的隔离地带,对替考“零容忍”,才能守卫机会公平,拨亮教育这盏希望之灯。

  《触龙说赵太后》中有句名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不同社会阶层生存状态的鲜明反差,让许多人渴望“争上游”;而向上层社会流动的渠道不够畅通和多元,高考依然是不可绕行的“独木桥”。在一个讲究学历“出身”的社会里,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出身”,一些家长不惜剑走偏锋——当孩子因为先天或者后天因素难以在高考中获得好成绩,少数家长便将“希望的稻草”寄托在“枪手”身上。

  女儿自幼身患疾病、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便去寻人“替考”,这样的悲苦叙事表面上契合“父母心”的传统伦理,却经不起法律的推敲。艺考作为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对残疾考生给予一定的“弱势补偿”以外,对所有的考生讲究一视同仁的原则。“心疼女儿找替考”的说法,显然是一种亲情裹挟下的是非不分、公私混淆。

  父母对子女的爱可以无私,却不能没有节制和底线。如果父母之爱没有边界,难免会进入制度、法律和人性的危险地带。高考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性、竞争性的人才选拔制度,考验的是考生本人的艺术修养,知识学习和综合素质;本应自力更生的事情却让“枪手”代劳,这样的越俎代庖,显然是对社会底线的逾越。

  法国作家司汤达曾说,“只要一轻率,人就会犯糊涂”。许多父母并不缺乏对子女的爱与关心,可是他们对爱的理解存在偏差,对爱的表达也存在着偏差。“心疼女儿找替考”的母亲或许是一个好母亲,但她在其他领域的角色扮演或许会遭遇“差评”。

  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化的当下,提升对法律的理解与认同,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一种失范行为,“心疼女儿找替考”难免要接受惩戒。父母之爱一旦自说自话乃至“野蛮生长”,最终会自食其果;这样“糊涂的爱”,让人痛心不已。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