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工商局长汪某被举报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红包”,因担心受处分,汪某退还了个体老板赵某5000元钱,另外还多送给赵某5000元“封口费”。这一“模拟案例”中汪某的行为可谓一错再错,应被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据披露,现实中,像汪某这般对抗组织调查的,仍不乏其人。(12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尽管这一案例相对比较简单,数额也不大,但正如纪委相关人士指出,官员给“封口费”的行为,并非仅仅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而是意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其所侵犯的客体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此有明确表述,“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此前有媒体梳理,在今年中纪委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的通告中,有35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或“对抗组织审查”的表述。其中落马的“大老虎”数量较多,有13人为副省部级以上官员。其中,福建省原副省长徐刚、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霍克等均在其中。(《法制晚报》12月14日)
那么,规定如此凌厉,却为何没能让一些党员干部有所警觉,进而随意去触碰这一底线?
心存侥幸,错判形势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官员往往过高估量自己的“贡献”,从内心里就十分抵制组织审查。这部分人的公开表现就是说怪话,什么“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云云。平日里,这些人自恃视野开阔、消息灵通,对于自己置身的周边政治环境也算熟悉,他们看到有些官员每每能够涉险过关,这也愈发强化了固有的侥幸心理,以为只要想些办法、弄点手段就可能挺过去。
不能说这种想法完全没有对应的现实例证,但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个别的、小概率的现象,并不能表明所有的抵赖、遮掩、弥缝都能得逞。小心机抗不过大形势,与其费尽心机地四处串供、托人说情、研判对策,还不如干脆利索地坦白交代。这些小伎俩至多不过是给组织调查增添一些困难,但却阻挡不了组织调查的逐次推进。
此外,官员总在对抗组织审查,也反映出其对反腐的真实态度。不必重复落马官员在任时的反腐名言,也不必强调他们在每临大事时的高调表态,仅仅是一次“封口费”,或者一次串供,足可以表明,其实际行为与公开话语的割裂,而这种割裂恰恰是真实意志的反应,具有内在的自洽性。这样的官员不仅从来没有把民众的利益当一回事,也从来没有把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心上。
自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强力反腐以来,一方面,反腐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赢得了民众的广泛赞誉,也极大释放了经济社会中被抑制了的活力;另一方面,反腐也招致了来自利益集团的拖延、抵制乃至阻击,今年上半年,中纪委文章曾提及,当前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反弹,“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为何纹丝不动?很简单,触及深层利益了。
可见,部分官员“对抗审查”的行为,正体现了腐败与反腐败之间的某种胶着状态。打破这种胶着,击退腐败官员的反扑,不仅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一旦退守,甚至失守,不仅不可能减少腐败的存量和增量,也会更加恶化政治生态,加剧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合流。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