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登报叫板法院”也是一种进步

2015年12月18日 07:24   来源:燕赵晚报   郭元鹏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在《东莞日报》上刊登公告,称将对寮步镇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拍卖。对此,12月14日、15日,寮步镇政府接连在同一报纸发布声明,称所拍土地并非被执行人财产,法院“罔顾我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因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的风险与损失,全部由受让人承担。镇政府以此种形式“叫板”法院,引发关注。(12月17日《京华时报》)

  在很多网友看来,这是政府在干预司法,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谴责政府权力嚣张。对于这起事件,我们只是局外人,未必能看到真相,真相往往掩藏得很深,没有“水落”的时候,谁也没有权力揣测“石头”的形状,只有“水落”才能“石出”。因此,不能轻易将干扰司法的帽子扣在政府头上。

  政府登报叫板法院,本身也是一种进步。在以往的时候,遇到与法院观点不一致的时候,政府会干什么?如果是平级政府和法院,政府就会动用权力施加压力。如果是上级法院,政府也有办法,他们会寻求上级政府帮助,让更高级别的政府给法院施加压力。可是,这一次,这个地方的镇政府没有这样做,他们选择了在同一张报纸上刊登“反击声明”,这种形式固然是不被提倡的。但是,这种声明的做法,与以往的权力干预相比,也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法院和政府都是权力机关,他们之间的叫板恰恰是法治时代的需要。老话说得好,理越辩越明,就是这个道理。我们不能因为叫板法院的是政府,就想当然的认为政府是理屈词穷,是无理取闹。我们应该给每一个人“说话”的权力,这当然也包括政府。有专家说,政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为何非要登报叫板?我想说的是,这何尝不是引起关注,表达诉求的渠道?登报叫板法院的政府,如果真是窦娥呢?孰对孰错不妨给大家更多表达的空间,一切还是让事实说话。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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