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运营须提高透明度 网友:慎对入市风险

2015年12月03日 06: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修订稿对多个方面进行了条款修订,拟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投资范围。网民对修订稿中拓宽缴存职工范围、提取条件放宽、缴存限高保低等内容表示欢迎。网民希望健全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切实促进公积金保值增值,确保增值收益回归本源。

  制度受益面扩大

  时隔13年,修订呼声日益高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来再次“大修”,引发网民关注。网民“李云”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终于按下快进键,以公开征求意见为标志,说明修订稿已经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基本定型,接下来就是对民意民智汇集的过程。

  多数网民对此次修订稿中的亮点表示欢迎。据报道,修订稿拓宽了职工缴存范围,增加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的资格。网民认为,此举有利于真正扩大制度受益面。网民“笨笨的傻傻的郁闷的wzl”表示,现在房子涨价,有了公积金可以减轻点压力。

  修订稿还提出对缴存基数和比例实行“限高保低”。有媒体指出,由于原条例中对缴存底线和上限只是原则规定,并不强制,导致公积金缴存差距悬殊,加剧了收入分配的鸿沟。一些网民期待,条例修订通过后要严格执行,让“天价公积金”不再出现。

  慎对入市风险

  此次修订稿中的一大亮点是公积金入市。修订稿规定,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少网民认为,此举将增强公积金流动性,促进资金保值增值。但也有网民担忧,公积金入市可能存在风险。

  网民“陈蔼贫”提出疑问,公积金入市赚了增值归谁?亏了谁兜底?网民“十八颗龙井”也表示,由于公积金与百姓利益相关,因此“容错率”非常低,出不得半点差错。有网民指出,让公积金保值增值是一件好事,但必须同时健全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还有网民指出,公积金入市的增值收益,应该回归本源。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该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全部归缴存人所有。因此,公积金入市赚的钱也理应归缴存人所有。

  网民“信李娟”称,保证公积金入市的安全性,关键在制度保障。公积金怎么用、用多少,不能完全由各地政府说了算,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对于一些重要问题,需要建立听证制度。(记者 廖冰清 整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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