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公积金管理运营须提高透明度 网友:慎对入市风险

2015年12月03日 06: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修订稿对多个方面进行了条款修订,拟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投资范围。网民对修订稿中拓宽缴存职工范围、提取条件放宽、缴存限高保低等内容表示欢迎。网民希望健全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切实促进公积金保值增值,确保增值收益回归本源。

  制度受益面扩大

  时隔13年,修订呼声日益高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来再次“大修”,引发网民关注。网民“李云”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终于按下快进键,以公开征求意见为标志,说明修订稿已经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基本定型,接下来就是对民意民智汇集的过程。

  多数网民对此次修订稿中的亮点表示欢迎。据报道,修订稿拓宽了职工缴存范围,增加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的资格。网民认为,此举有利于真正扩大制度受益面。网民“笨笨的傻傻的郁闷的wzl”表示,现在房子涨价,有了公积金可以减轻点压力。

  修订稿还提出对缴存基数和比例实行“限高保低”。有媒体指出,由于原条例中对缴存底线和上限只是原则规定,并不强制,导致公积金缴存差距悬殊,加剧了收入分配的鸿沟。一些网民期待,条例修订通过后要严格执行,让“天价公积金”不再出现。

  慎对入市风险

  此次修订稿中的一大亮点是公积金入市。修订稿规定,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不少网民认为,此举将增强公积金流动性,促进资金保值增值。但也有网民担忧,公积金入市可能存在风险。

  网民“陈蔼贫”提出疑问,公积金入市赚了增值归谁?亏了谁兜底?网民“十八颗龙井”也表示,由于公积金与百姓利益相关,因此“容错率”非常低,出不得半点差错。有网民指出,让公积金保值增值是一件好事,但必须同时健全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还有网民指出,公积金入市的增值收益,应该回归本源。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该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全部归缴存人所有。因此,公积金入市赚的钱也理应归缴存人所有。

  网民“信李娟”称,保证公积金入市的安全性,关键在制度保障。公积金怎么用、用多少,不能完全由各地政府说了算,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对于一些重要问题,需要建立听证制度。(记者 廖冰清 整理)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