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需要重拾“乡贤”概念

2015年11月20日 07:16   来源:法制日报   叶 泉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五中全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一直是一个被持续关注的话题,而这种持续的关注恰好说明当前我们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出现了问题。近年来,基层治理的问题很多,也很复杂,较突出表现在基层民众的精神建设上。

  两年前,一位博士的返乡笔记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返乡笔记描述的不仅是故乡生存环境的沦陷,还有故乡人精神世界的沦陷。拜金主义、功利主义、读书无用等变异的价值观改变了淳朴的乡民,也让返乡博士备感故乡的遥远与陌生。

  中国的乡村作为农业文明的表现形式,在现代化进程中受到较大的冲击与解构。环境被破坏、资源被掠夺、土地被侵占,乡村为现代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虽然如此,我们依然不得不承认,比环境的破坏更可怕的是现代化对农村精神世界的破坏。以乡村为代表的某些基层社会民众价值观的颠覆、是非荣辱的颠倒以及对金钱与利益不择手段的攫取,不仅拉低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而且使我们的基层社会治理困难重重。

  统一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是人与人之间理性沟通、达成共识的基础,而基层治理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也体现在统一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上。在传统社会治理中,一些地区对不贞的妇女动用沉塘等残酷的惩罚手段,尽管野蛮又不合人性,但却没有引起治理危机,其根本原因不在于人们对暴力的恐惧感,而在于人们对其所代表的价值观的认同。而当前,我们的某些基层治理活动,即使依法依规,也不容易得到基层民众的普通认同,比如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这与基层民众价值观与道德观的混乱有关。

  近几年,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各种难题,于是人们开始从传统的治理方式中寻求破解之道,“乡贤”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提出的。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把“乡贤”作为一种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传承提了出来。现代社会治理重拾“乡贤”概念,并不是说要重启“乡贤”这种传统的治理模式,而是要从“乡贤”治理中发掘治理的本质,进而赋予“乡贤”新的时代意义。

  “乡贤”治理从本质上有这样几个特点:首先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价值观。“乡贤”可能是致仕的官员,也可能是当地的富户,还有可能是德高望众的长者,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读书人。中国古代的读书人读的都是孔孟学说,这也就形成读书人统一的价值观,他们再以此教化乡民,那么社会整体的价值观和思想体系以及对是非荣辱的判断也就基本上是一致的。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所谓治理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当前我们弘扬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社会道德,也体现了时代精神和文明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了丽江古城毁约风波,由于旅游业的发展,丽江近年来房租攀升得很快,一些早年把房子租给外地人开客栈的当地房东开始采用各种手段毁约驱赶房客。丽江当地居民的这种做法虽然维护了乡亲的利益,却有悖于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精神,而契约精神是法治精神的基础,没有契约精神就没有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精神。

  从这个角度讲,当前我们倡导的“乡贤”基层治理模式,不是要回归传统的封建道德教化式治理,而是要用“乡贤”这种传统的治理载体来承载和传播现代文明和价值体系,把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推动现代文明本土化、基层化,重构基层民众的精神家园。

  其次,树立成功的正确样本。“乡贤”不仅是精神道德的典范,而且是社会生活实践的成功者,比如一些致仕的官员、一些乐善好施的富人等等。他们的成功代表了他们所奉行的、被整个社会认可的道德观、价值观的成功,这种成功实践样本对民众的教化力量远大于说教的力量。

  不可否认,一部分基层民众难以克服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的通病。当前一些乡村之所以出现非正常价值观主导民众思维的现象,还是被一些人暂时的利益获得蒙蔽了眼睛。所以,树立起更多正确成功样本,特别是树立起更多可持续性成功的样本,对引领基层民众正确价值观,重构基层民众的精神家园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们大力宣传的像杨善洲、龚全珍这样的优秀人物正是这种可持续性成功的样本。

  第三,“乡贤”不等于乡官。有人说,我们已经有了基层组织,比如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社区主任等等,他们本身就承担了基层治理工作,为什么还要再搞一个“乡贤”的创新。对此,应该说“乡贤”可以是乡官,但乡官不等于“乡贤”,人人可以为“乡贤”,但不是人人可以为乡官。

  乡官体现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而“乡贤”体现的却是国家治理的职能。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只能是官,具有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功能,而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民众的自我治理更有治理的价值,具有自下而上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

  基层官员如果自身具有“乡贤”的特征当然也可以成为“乡贤”,但是以官为贤却也凸显了我们成功标准的单一化。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基层官员贪腐现象突出,小官大贪问题严重,导致基层治理失效,这使乡官形象很难接近“乡贤”。所以,官与贤还是有区别的,杨善洲虽然是官,但他成为“贤”还是离开了官位以后的事。

  “乡贤”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基层治理的文化。这种文化承载的是道德建设和精神建设的核心内容,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精神具有内在的联系。孟建柱同志在刚刚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发挥好基层自治的作用。“乡贤”体现的正是基层自治的特征,如何发挥好“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精神引领作用,是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应该认真研究和仔细梳理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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