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新能源的发展为何遭遇困境?

2015年11月12日 08:0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眼下我国西北、华北等新能源富集地区弃风、弃光现象突出的原因,在于规模大、用量少、送不出。“十三五”期间,要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完善顶层设计,盘活全国新能源生产、输送与消纳“一盘棋”。具体来说,就是要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合理布局的关系、处理好电源建设与电网建设“齐步走”的关系、处理好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的利益协调关系

  今年以来,我国西北、华北等新能源富集地区弃风、弃光现象突出。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仅甘肃新能源发电弃风就达37%、弃光达27%。

  在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既是大势所趋,也是民心所向。我国明确提出,2020年、2030年全国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看似形势大好,新能源的发展为何还遭遇如此困境?

  细细想来,可归结为三大原因:规模大、用量少、送不出。

  过去10年,特别是“十二五”时期,我国新能源发展迅速。仅甘肃一省,自2010年以来,新能源装机就从147万千瓦猛增到1723万千瓦,算上火电、水电,全省电源总装机已达4408万千瓦,而2015年甘肃电网最大负荷仅1300万千瓦。随着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甘肃省内售电量持续负增长,周边省接收甘肃新能源的需求也明显减少,甘肃新能源外送矛盾更加突出。

  由于经济欠发达,新疆、甘肃、内蒙古等新能源富集地区自身消纳能力有限,大量富余电能需要外送,却也遭遇难题。那就是,我国电源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电网建设速度,两者之间的规划不配套。据了解,新能源从立项到审批的周期短,而相关电网建设即使审批立项完成,最快的建设周期也在2至3年。甘肃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更是经历了5年之久的审批过程才于今年6月开工,而距离建成还需要两年,影响了新能源的外送。此外,我国电力负荷中心集中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西北新能源电力南下势必对当地发电企业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为国家新能源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我们更需要破解新能源弃风、弃光限电困局,从更高层面加强规划设计,盘活全国新能源生产、输送与消纳“一盘棋”。

  首先,要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合理布局的关系。在“十二五”时期的迅猛发展后,新能源的发展步伐不能再一味求快了,而是要更注重稳中求进、合理布局、降低成本。从目前来看,西北、华北地区已有不少千万千瓦级等大规模风电基地、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在外送、消纳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不宜再进行大规模新能源建设;东部沿海地区则可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分布式光电等项目。此外,要加大科研力度,切实降低新能源装备成本,从而降低新能源上网电价。

  其次,要处理好电源建设与电网建设“齐步走”的关系。为解决我国资源禀赋的逆向分布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启动了“四交四直”特高压工程建设,将于2017年建成投运。届时,现有的新能源输送难题基本解决。但在今后规划新能源建设项目时,要统筹电网规划建设,否则又将陷入新的“窝电”困局。

  再次,要处理好能源中心与负荷中心的利益协调关系。要实现新能源健康快速发展,从根本上看,理顺消纳不畅矛盾是第一要务。为此,应出台全国范围的新能源消纳布局和规划,按照各省(区、市)的能源资源条件、经济总量、电力消费总量及电力输送能力,尽快制定跨省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扩大新能源电力消费范围和比例,支持新能源富集省区加快资源转化利用,尽快把新能源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优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祝弟闻)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