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以改革创新赢得历史机遇

一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
2015年11月11日 07:2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社评论员

  “5年后的中国,你敢想像吗?”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描绘了今后5年发展蓝图。承前启后之机,风云际会之时,我们深切感受到,理念的力量,如灯塔之光照亮前行道路。

  造房要架梁,撒网要抓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最重要的课题,就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发展理念正确,发展方向就对头,发展成效就明显。改革开放30多年,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构成了一条鲜明的历史脉络。

  今天,中国发展航船已经行至关键渡口,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向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消除贫困、治理环境污染、解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凸显;向外看,中国与世界处于深度融合互动之中,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银行相关研究显示,1960年全球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仅有13个迈过“中等收入陷阱”,最终进入高收入行列。机遇与挑战并存,展望2020年,当代中国能不能乘势而上,一鼓作气建成全面小康,关键就看能不能实现发展动力、发展结构、发展方式的历史性跨越。

  “任何哲学只不过是在思想上反映出来的时代内容。”五大发展理念,正是着眼于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新趋势、新问题,开启一场关系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以创新为核心基点,为的是培育发展动力,实现从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以协调为内在要求,为的是破解“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矛盾,形成平衡发展结构;以绿色为必要条件,为的是改善生态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以开放为必由之路,为的是加强内外联动,形成合作共赢大格局;以共享为本质要求,为的是增进人民福祉,形成促进公平正义的发展导向。

  五大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构成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只有统一贯彻、全面落实,才能使发展动力更强劲、发展结构更优化,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的历史性转变。以五大发展理念擘画未来发展,正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中国策”,是我们建成全面小康的决胜方略。

  “非知之艰,行之惟艰。”观察现实,从资源型地区的困境,到低技术企业的“寒冬”,新常态下,最具挑战性的问题是,老办法不灵了,新路子还在探索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发展走到今天,发展和改革高度融合。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就要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增强改革创新精神。五大发展理念,本身就是改革开放经验总结、重大理论创新;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最有力抓手也是改革创新。

  有改革才有动力,有创新才有出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市场主体清障搭台,才能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从拼资源、拼消耗的老路中走出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绿色发展,才能跳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深化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改革,不搞“大水漫灌”、实行精准扶贫,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大凡新命之诞生,新运之创造,必经一番苦痛为之代价。”转变发展方式,必然伴随阵痛、布满艰辛。一位县委书记坦陈,这两年为了保护生态,当地淘汰大批落后产能,结果拖累了GDP。压力之下,不禁动了走“回头路”的念头。类似这样的纠结,也在告诉我们,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必然是破立结合、革故鼎新的过程。既要把握发展规律、保持发展定力,让新理念入脑入心、成为自觉,也要摆脱对粗放式发展的路径依赖、“GDP至上”的思维惯性、既得利益的种种羁绊,以“不日新者必日退”的忧患意识、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劲头,奋力闯出一条发展新路来。 

  谚语说,只要顺河走,就能够发现大海。把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实践,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创造惠及广大人民的发展成果,我们必将赢得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五年,推动中国发展航船“直挂云帆济沧海”。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改革创新,要攻坚突破    2016年07月19日
  • ·上海要改革创新 稳中求进    2016年07月18日
  • ·弘扬创新精神 深化改革创新    2016年06月03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