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面临三方面挑战

2015年11月09日 09:18   来源:环球时报   党国英

  11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舆论普遍认为,这份文件的发表意味着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式出炉。在我看来,文件是农村工作朝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农村改革市场化方向迈出的一大步。

  农村发展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在坚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如何使市场在土地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如何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使中国人的吃饭成本逐步降低。三是如何把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结合起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管理体制,让农民分享城市化的利益。让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在农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才能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建设质量。只有富裕的职业农民才有能力建设美丽新农村。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有诸多亮点。

  第一,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问题,为农村产权改革创造条件。过去在农村,谁出生在这个集体,谁就是这个集体的成员,享受该集体分红。1995年《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强调“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保持现有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长久不变”意味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由原来的“出生赋权”会变为“继承赋权”。以继承的方式维持承包权长久不变,强化了农民的财产权。如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成天变来变去,土地经营权怎么流转?所以我们要明确,不能根据人口出生调整土地承包权。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可以通过“交易赋权”形成集体经济成员权。文件中强调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还允许探索土地承包权有偿出让,均是突破性改革意见,它将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

  第二,经营体系组织中明确提出让农民分享产业链收益。在西方发达国家,土地收益在农民收入中只占较小部分,大头来自产业链上的收入。而我国大多数种地农民只能在土地里刨些收入,没有能从农业服务、加工、流通、买卖等一系列产业链上获得收益。分享产业链收益需要靠合作社的力量,文件中明确提出搞“示范社”,这个提法非常响亮。以后应该通过“示范社”发展壮大合作社,不能再片面追求合作社的数量。

  第三,大力清理、整合、规范财政支农,整治“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涉农资金过去存在钱乱花、花得散等现象。现在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符合农村市场经济的需要。信用合作一定要符合规定,现在已有地方搞假合作、真集资,必须严肃纠正。

  第四,方案强调了有关城乡一体化的既定方针。比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丰富了改革的内容。今后应努力让农村人和城市人享受一样的权利,降低农村人进城门槛,完全取消对农民的身份歧视。

  第五,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要求党组织多为群众办实事。近几年中央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治理,要求党组织活动要接地气。方案推荐了广东南海和清远的改革经验,提出了农村治理机制的调整方向。南海区开展“政经分开”试验,合理划分了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公共事务与竞争性经济事务方面的职能。清远市推动自治组织设置适当下沉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有利于调动乡村精英的义务服务热情。

  这份文件有如此多的亮点,但最大的亮点是敢于直面改革难题,鼓励地方的探索热情。中国改革之路从来要将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此项方案的发布将推动农村改革迈上新台阶。▲(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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