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入刑 一网打尽(图)

2015年11月02日 07:3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徐 骏 作(新华社发)

  刑法修正案(九)于11月1日生效,“医闹”“网上造谣”“找人替考”等行为将从行政处罚正式入刑。“医闹”入刑,能够为治理“医闹”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生合法权益;网络谣言对社会危害极大,只有依法打出重拳,才能让造谣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找人替考”是对社会公平的严重侵害,损害诚信社会建设。这些行为“入刑”,无疑对社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时 锋)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