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儿找替考是借爱之名以身试法

2015年12月22日 08:04   来源:红网   杜建锋

  因爱女小琪自小患有胰腺瘤,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母亲便找来替考女子。替考人承诺在帮其考完3门之后,只需支付1000元作为报酬。但在第二堂考试中,连续的指纹认证失败,让监考老师发现不对劲。随后,警方以涉嫌考试作弊将小琪带走。12月20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华凤派出所了解到,小琪母女因涉嫌考试作弊将被追究刑责,目前两人已被取保候审。同时,这也是《刑法修正案(9)》实施以来,南充首例因考试作弊被调查的人员。(12月21日《华西都市报》)

  被取保候审,只因涉嫌艺考作弊,小琪母女为其不法行为付出了代价,这再一次警醒世人,考试作弊不啻于饮鸩止渴,任何人都不应当心存侥幸,否则难逃法律的制裁。

  为制止高考作弊,考试组织者穷尽各种技术手段,确认身份有指纹扫描仪,对付手机有无线干扰设备,摄像头则监控着考场中考生的一举一动等等;在制度上也做足了功课,主客县监考,作弊严重者,成绩归零次年禁考等等。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这些严厉制裁措施,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高科技作弊手段让人防不胜防,频繁出现的内鬼能轻易而举地攻破制度的防线,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作弊已成一个产业。

  作弊与反作弊的关系,就像收益与成本的关系,当投入的成本远大于收益,作弊自然就会减少。所以《刑法修正案》将考试作弊纳入追究刑责的范围,这无疑是对有组织的作弊行为的震摄。就本次作弊事件而言,真正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作弊的理由——担心孩子用脑过度,于是找人作弊,所谓诚信在这里根本就不在考虑的范围,相反“只需支付1000元的报酬”才是考虑的重要因素,看到了收益却没有考虑风险,慌不择路饥不择食,此诚信丧失之鸩也。

  更令人唏嘘的是,“英雄孩子”的背后总站立着一位“英雄母亲”,对于替考一事,作为母亲的何女士坚称是自己执意行事,与女儿小琪无关,把一切的罪责都揽到自己身上,企图为女儿开脱,这样的母爱可谓“伟大”,但同时又是扭曲的,致人迷幻的,让孩子无法认清自己的责任所在,这样的“身教”注定难以开出美丽的花朵,此爱之鸩也。

  在母爱的驱使下,两杯“鸩酒”让母亲迷失了方向,让孩子辨不清是非,这样的教育无疑是失败的,又如何能够止得住“诚信的饥渴”,又如何能够给孩子带来有益的影响,看来,只有法律的制裁,才会让一些人迷途知返。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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