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恰逢国际女童日,《人民日报》新浪官微发布了一条“孩子防拐骗”的微博,引来网友热评,“严惩罪犯,处以死刑”的呼声占据了话题评论榜首。笔者不禁想到前段时间针对“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的“高温热议”,该话题在互联网上以各种渠道传播扩散,网友们曾纷纷感慨:此刻被“死刑”刷屏。
在话题平息了数月之后,愤怒的“杀气”为何再次卷土重来?是广大网民正义所趋?是法律的必然所指?非也!
在笔者看来,我们不是被“死刑”,而是被“正义的情绪”与“对法律的无知”刷了屏。
古今中外,拐卖儿童都是一场看起来无法遏制的悲剧,面对频频传播的此类新闻,人们,尤其是为人父母,往往站在“被害者”立场感同身受,愤怒宣泄而下,理性消弭于无形。在被“死刑”刷屏之后,他们成为“呼吁死刑”的又一批主力军,成为情绪潮的又一批推手。拐卖儿童的人贩子被判死刑有没有用?大多数民众本着“惩罚越重,犯罪越易抑制”的简单判断。然而这种正义必然压倒邪恶的满腔热血却不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反而远远背离于法律的适用性,为法律的重刑所埋单的,往往是被拐卖儿童本身——如果不同等级的罪行一样都处以重刑,人贩子考虑到结果后很可能直接撕票,酿成被拐儿童更进一步的悲剧。
在当下信息即时化和传播病毒化的时代,我们更需要一种“慢下来”的思维和一种“冷”心态,不发“正义的火气”。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