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500元悬赏”现“反转”,仍有疑问待解

2015年08月27日 13:23   来源:光明网   朱昌俊

  8月25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民警@民警刘会永 发布了一则悬赏通告:两男子偷大葱被发现后逃跑,对举报线索直接破案奖励现金30000元。而2014年9月,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因涉嫌受贿500万,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警方悬赏500元通缉。两组悬赏金额如此悬殊,引发舆论质疑。(8月26日澎湃新闻)

  先有副市长“失联”,被警方悬赏500元通缉所招致的“悬赏金额是否过低”的疑问在先,今又出现警方为偷葱的两蟊贼开具3万高价的悬赏金,对比之下,这样的新闻确实不能不让人生疑,感叹警方悬赏金额也太“任性了”。

  然而,这不过又是一起反转新闻。在一片质疑声之下,似乎没有多少人发现,作为当事警方的官方微博,@新乡警方在线 于26日16点半左右发出的悬赏通告显示,被舆论简化为悬赏30000,只为追缉两名偷葱蟊贼的“闹剧”,其实真相是,嫌疑人在偷葱被发现后,将菜地主人夫妇打伤,其中一人受伤,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也就是说,悬赏金额之所以达到3万元,并非只是因为偷葱,而是嫌疑人已经关涉“命案”。如此一来,这一悬赏金似乎并无不妥。

  但新闻反转后,并不代表疑问随之消散。最先报道的媒体所援引的信息,是源自@民警刘会永,在其所公布的悬赏通告中,并无嫌疑人造成一死一伤这一核心细节。那么,如此在关键细节上存在严重出入的两种版本的悬赏通告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按常理推断,这里似乎只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最初将这则悬赏通告发布上网的@民警刘会永 在悬赏通告的“真实性”上动了手脚。但此前记者的求证过程中,新乡市公安局耿黄派出所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了悬赏通告的真实性,并称目前嫌疑犯还没抓到,事情还在调查中。且@民警刘会永 为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民警,并在2014年年初,被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中原誉为2013年河南省“十大公职人员微博”。于此而言,似乎很难想象最初版本的悬赏通告是系个人捏造。

  如此一来,另外一种可能性似乎更大。即@民警刘会永 此前所发的悬赏通告,确也系警方发布。只是后来囿于舆论的质疑,才发现悬赏通告的内容有纰漏,所以警方临时增加了嫌疑人致死致伤的关键细节,即才有后来新乡警方发布的悬赏通告版本。若确系这种情况,“知错能改”固然是好事,但涉事警方也有必要向公众讲明白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将权威信息通报媒体,以在更大程度上打消外界的质疑。

  警方悬赏,本是极其严肃之事。不仅是在悬赏金额上要确保符合常识,体现执法的严肃态度,在案件的信息披露上也应该要多一点受众意识,至少确保不闹出“三万悬赏偷葱贼”这样的误会。现在新乡警方权威发布的悬赏通告,算是对此前的质疑进行了厘清,但两种版本的悬赏通告是如何“出炉”的,还请主动给予更详细的释疑。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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