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防“3万悬赏偷葱贼”背后有猫腻

2015年08月27日 07:45   来源:红网   张楠之

  认证为河南新乡公安局民警的@民警刘会永发布一则悬赏通告,2015年8月25日凌晨5时许,家住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村民李文付、刘玉风夫妇去村东自家菜地看菜时,看见两名男性嫌疑人正在菜地偷葱,路边停放一辆土白色电动(或机动)三轮车,车上装有大葱……悬赏金额为3万元。(8月26日《京华时报》)

  有个笑话,说的是某个军事演习的场所,一颗炮弹射偏了,军官派士兵前去查看。结果发现,炮弹落在了一处农田里,农田里站着一个农夫,衣衫破烂满面漆黑。看到士兵过来,农夫双眼含泪委屈地说:“不就偷颗白菜么,犯得着用炮轰吗!”

  乍看起来,河南新乡警方的这次悬赏体现了对案件的重视,也就是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高度关注,但是,细看下来,却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更像是一个笑话。

  通告中所说的嫌疑人偷葱时所骑的“土白色电动(或机动)三轮车在农村比较常见,这种车体量通常很小,能够装载的东西有限。所以,即便车上装满了葱,按照现行的行情计算,价值也不过几百块。为了这几百块钱的葱,悬赏三万元,成本不可谓不高。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抓坏人啊,不把坏人抓住,坏人就有可能继续偷窃,会给更多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可是,这是个偷葱的贼,不是杀人抢劫的歹徒,不是入室盗窃的大盗,甚至,他很可能不是一个惯犯。要知道,虽然作案的是两个男人,但在农村,有一种很大的可能就是,他们路过此处,看看四下无人,便临时起意,偷一车葱卖了换点零花钱——即便是惯偷,在熟人社会的农村,像偷葱这样耗时较长的事情,得手的机率也并不太高。

  也正因为是熟人社会,人们对陌生人的印象通常也就会比较深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警察真心想破此案,在掌握这么嫌疑人特征的情况下,只须细加查访,破案并非难事。况且,作案所用的电动(或机动)三轮车所能行驶的路程有限,没有谁会千里迢迢流窜作案偷葱的,十里八乡一查访,案子或许也就破了。

  但新乡警方显然不这么想,他们首先想到的办法竟然是悬赏,而且赏金高达3万元。这绝不是“大炮打蚊子——小题大做“的问题,更不是对偷窃群众财产的行为高度重视的问题,而是懒作为、不作为,躺在家里等线索的问题。而且,是以花费畸高的公款为代价的。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既然嫌疑人造成的损失与悬赏金额差距如此悬殊,加之预期的破案困难程度不高,而农村熟人社会找到线索的可能性又如此之大,那么,以小人之小揣度的话,作出悬赏决定的警察就有动力在找到确切线索的情况下,授意某个“自己人“以提供线索的名义拿取赏金,如此,大家都可以得到好处。既然大炮可以打蚊子,那么,这种可能性就是存在的——对此,有关部门必须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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