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18项证明”,不能只扫自家门前雪

2015年08月25日 13:37   来源:中国江西网   郭元鹏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8月22日,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安部表示,这18项证明今后将不再开具。(8月24日《重庆晨报》)

  公安部公布的18项证明,确实很奇葩,确实也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责任。公安机关今后不开具这些证明了,不存在推脱责任的问题。可是,接下来的问题,可能就会很麻烦了。对于奇葩证明,仅仅是公安机关一家严词拒绝,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更大困难,让日子更不好过。

  公安部门不开具18项证明的举动是没有错误的,可是这也仅仅是各扫门前雪的举动,对于问题的解决起不到任何作用,只会让百姓夹在中间受气。奇葩证明的出现,困扰了百姓的生活,这是一个事实。具体原因,则是有关部门不作为造成的。在他们看来,有了公安机关的证明,就可以让自己变得更轻松了,出了事情可以推给那一纸证明。我们没有错误呀,是警方证明的!

  解决奇葩证明的伤痛,不是公安机关不开具18项证明就能解决的。虽然,公安机关没有开具这些证明的义务,也不是他们必须的职能。可是,要知道的是,奇葩证明固然不应该存在,可是有人就是强行索要,百姓又能奈何?虽然,百姓跑了冤枉路,可是最终也把事情办成了。在奇葩证明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就单方面宣布取消这些证明的开具,又会如何?

  自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乘飞机的时候,航空公司让乘客开具“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可是公安机关不给开具,那么还如何乘飞机?在民政部门办理低保手续的时候,民政部门让开具“我就是我”的证明,公安机关也不给开具了,还如何领取低保?当一些职能部门索要的奇葩证明,公安机关都予以严词拒绝的时候,百姓就会被夹在“要求开具”和“不予开具”中间,处于极为尴尬的地步。

  公安机关不再开具18项奇葩证明,在法理上,在情理上,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这牵涉到很多部门。公安机关单方面的声明对于问题的解决没有丝毫意义。在社会上还没有完全杜绝奇葩证明的时候,对于警方而言,不妨留一个缓冲区,毕竟为人民服是各个部门都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因为奇葩证明不予开具了,让百姓更受伤。

  这就需要统一行动,需要由政府将索要奇葩证明的单位召集在一起,宣布不准索要这样的证明,统一时间进行集中取消。只有这样,公安机关不再开具奇葩证明才有意义。当然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打通信息壁垒,如何实现证件的多功能化。

  不开18项证明,公安不能只扫自家门前那一片雪。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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