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困境青少年当以尊重为前提

2015年08月24日 0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孙宏艳

  加强创新力度,紧密围绕困境青少年群体的需求,开拓更广泛的服务领域,挖掘更深入的服务层面,全社会协同共进,维护困境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困境青少年健康成长。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群团组织要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群团组织要盯牢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群团所能的领域。这一精神为共青团服务困境青少年群体更加明确了方向。

  服务青少年是共青团的天职

  服务困境青少年群体是共青团组织加强群众性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共青团作为群团组织,团结、组织、教育、引导青年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能,要承担好这些职能,必须把服务青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要重点解决青少年的实际问题,把关注、关心、关爱青少年作为工作重心。

  困境青少年群体是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需要关爱帮助的群体。团组织要了解他们的所想所需,关心他们生活中的所急所难,解决他们感到困难、忧虑、操心的问题。特别要重点解决失业青年、流动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等群体的需求。这是因为我国当前的政策体系和福利制度还没有对所有青少年、对青少年的所有问题进行全覆盖,困境群体的很多个性化问题未能被全面关注。只有把困境青少年纳入到全面帮扶和服务的范围,做到“一个都不能少”,才能真正保持和加强群众性。如果共青团忽视了基层群众特别是困境群体,群众基础就会越来越薄弱,这样自然难以加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难以凝聚、带领青少年,更难以完成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根本职责。

  服务困境青少年群体是共青团价值最大化的有效路径。共青团具有独特的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能更广泛地接触到各类青年。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引领是共青团工作的根本目的,共青团只有维护青少年的利益,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心声,做他们的“主心骨”,才能使青年跟着共青团走,才能真正实现引领的职能。因此,共青团要尽可能地扩大群众基础,引领、带动更多青少年,满足青少年不同的利益需求。只有充分提升共青团的服务意识,维护好各类青少年的利益,才能增进群众对团组织的感情,才能使共青团价值最大化。如果共青团不能维护困境青少年群体的利益,青少年对共青团的信任度就会降低,共青团的凝聚力就会大打折扣,共青团特有的价值也会黯然失色。

  服务困境青少年群体是增强共青团工作实效的重要突破口。共青团工作不能停留在讲大道理上,也不能单靠热火朝天的宣传与活动去影响青年。要想收到工作的实效性,还要落到实处,要切实了解青年、帮助青年,解决青年面临的实际困难。青年是否信任团组织,是否愿意跟着团组织走,很大程度上要看团组织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能给他们以实际帮助的组织更容易获得青年的心,所以共青团组织要把服务进城务工青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等困境群体作为帮助、服务的重点。如果共青团工作不能让青少年感受到实惠,不能让困境群体真正得到帮助,共青团工作就成了走秀活动。

  服务困境群体要以尊重为前提

  尊重青少年成长中的曲折。青少年时期是人生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一阶段比童年期、成年期的人生矛盾更集中。面对生活和成长中的磨难与困境,他们更需要帮助与服务。尊重青少年的成长与发展规律,了解他们在不同阶段有可能遇到的根本问题,是做好服务的第一步。困境青少年是青少年的一部分,他们与普通青少年一样有梦想,他们也与普通青少年一样有困惑。因此,要做好服务,就要把尊重青少年的成长规律作为第一要务,尊重他们成长中的曲折,勇于面对他们成长中的困难。

  尊重困境青少年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尊重是了解的前提,了解是服务的前提。不同的青少年群体有不同的需求,青年工人群体、农村青年群体、大学生群体、归国留学生群体、进城务工青年、留守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失足青少年等,均有各自不同的需求。要服务好困境青少年群体,不仅要按照普通青少年的成长规律来尊重他们,更要了解他们的独特需求。例如,留守少年儿童最大的愿望是“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而不是有没有新书包;流动少年儿童最大的愿望是“得到城里同学的尊重”,而非能否进入好学校……困境群体多是弱势群体,常常社会地位较低,利益更容易被侵害。要做好服务,就要先贴近困境青少年,蹲下身来和他们说话,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关心他们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尊重困境青少年群体的主体性。有人认为“共青团工作太虚,都是嘴皮子功夫,不够实在”,要收到共青团工作实效,把共青团工作落到实处,我们需要树立“虚功实做、难事长做”的工作态度。在服务困境青少年群体方面,要为他们提供主动服务而不是被动服务。被动服务追求的是一时效果,缺乏创新,对困境青少年的新特点新规律了解、研究不够。主动服务是敢于创新的服务,是可持续性发展的服务。我们要尊重困境青少年的主体性,相信他们的自我成长自我教育能力,给他们帮助更多的应该是“授人以渔”而不单单是“授人以鱼”。

  建立服务困境群体的长效机制

  服务要有愿望更要有能力。这些年来,各地共青团组织对服务困境群体有很高的热情,采取了多种关爱措施,做了很多帮扶工作,困境青少年群体的成长和发展环境均有一定改善。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共青团工作服务能力不足的欠缺。由于服务能力不够强,缺乏系统设计,各种政策法规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不够,服务工作往往各自为政,关爱行动碎片化。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例,由于未能实现可持续性的财政投入、服务设施和人员保障等,致使一些留守儿童服务项目流于表面化,未能真正保护儿童的权益和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调研中发现,一些企业或组织在学校挂牌的“留守儿童之家”经常关着门,捐赠的电脑、电话、书籍、文体器材等物品因为没有技术支持和更新,或闲置或破损,有的学生根本不知道“留守儿童之家”是干什么的。因此,要提高关爱质量,就要提高服务能力,统筹协调关爱行动,不断提高关爱质量与实效。

  服务要有行动更要有制度。要更好地推进关爱行动,还需要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来保障关爱行动的长期效果。只有建立了保障制度,才能使各种服务措施更有针对性,更有法可依,减少服务的盲目性。例如,为了陪伴农村留守儿童,一些民间组织设计了职业代理家长、托管家庭等代理监护的服务行动,这一行动在应对留守儿童问题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如果缺乏相应的政策进行配套管理和监督,对代理监护人缺乏职业培训、考核和年检,则很有可能使代理监护人“好心办坏事”,无法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责。因此,服务困境青少年,既要有关爱行动,还要有制度保障。

  服务要有体系更要有创新。共青团服务困境群体,不仅要寻找项目,搭建平台,依托载体,还要让各种服务工作形成体系,不能零打碎敲、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有形成系统工程,全社会联动,并对各类项目、活动、工程进行社会化管理,才能全方位、无死角地帮助困境青少年成长,维护困境青少年权益。另外,在“互联网+”时代,服务工作更需要创新。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加强创新力度,紧密围绕困境青少年群体的需求,开拓更广泛的服务领域,挖掘更深入的服务层面,全社会协同共进,维护困境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困境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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