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阿姨,68岁,典型的上海阿姨。她的iPad里面藏有楼上住户将各种物品抛到她家天井后一地狼藉的情景。沈阿姨说,几年下来她对高空抛物已练就一颗“强大的心”:“楼上扔塑料袋、饮料瓶、烟蒂、瓜皮果壳下来,已见怪不怪了。但让人吃不消的是,居然还有卫生巾、避孕套、鱼鳞鱼肚肠等污秽之物,实在太恶心了。”究竟是楼上哪户人家,或是哪几户人家抛的东西,至今也没有查出来。“我现在去打扫天井,不管是不是下雨,都要撑着伞,以免被砸中”。(8月17日《新闻晨报》)
高空抛物一直是民众的头疼事,一不小心就会被高空抛物砸中,轻则“蓬头垢面”,重则性命攸关;沈阿姨被高空抛下的卫生巾、避孕套“砸中”,不仅让她自己恶心不止,别人看后也恶心不止。在这个高空抛物纷飞的楼下行走,今天被砸的沈阿姨,就是明天被砸的我们,谁来管管高空抛物?
媒体报道高空抛物伤害案很多。有的被粪便砸中,有的被垃圾袋“中彩”,有的被高空抛物砸成重伤。而上升到法律层面,只有构成伤害罪才能“受刑”,那些轻伤害、恶心抛物几乎都被法律部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受害者找不到“凶手”只能自认倒霉。高空抛物不止,关键就是法律成本太轻,更多的高空抛物成本都在法律之外。我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惩处仅在“伤害罪”上,伤害罪之外,就没有明确的高空抛物法律惩处条款,这让司法部门无法可依,不采取“劝退”、“私了”,有什么办法呢?
在美国,一开始也遭遇高空抛物多年的困扰,不管是民事调解也好,协议赔偿也罢,都挡不住高空抛物纷纷落下,最后立法严惩重罚。规定凡伤必刑、凡抛重罚,并且严于执法,高空抛物伸手必被捉,才算根治了高空抛物。我国香港还成立了专门的“高空抛物特别侦察队”,专门扫描拍摄高空抛物,港民对高空抛物心有余悸,从而根治了高空抛物。可见,根治高空抛物须立法严惩重罚,也要促使各地成立相应的高空抛物执法机构,力推监管高空抛物电子执法。把高空抛物完整地关进法律的笼子,才能真正实现治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