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提拔而大肆敛财 警惕部分官员的“交换”心理

2015年08月07日 15:17   来源:东方网   葛嫣妍

  近日网上刊登一文章《河北一县级干部贪污上亿,称政绩不俗未获提拔而大肆敛财》,此文反映的一部分官员的贪污心理颇值得分析和研究。

  文中称,该官员因在某县工作自认较好,原以为可获得提拔,结果却是平调另一县,满心期待却落空,转而通过贪污腐败换取平衡。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这位官员本来的权力观、政绩观甚至人生观、世界观都有很大的问题。事实上,在当前中国政坛,持有这样想法的官员可能还不少。之前有所谓“59”现象,官员在兢兢业业一辈子,临到退休了,突然“感觉为党和国家奉献了一辈子”,亏了,趁着最后一年,赶快能捞一点算一点,获取心理平衡;还有的官员管着经济口,和富商巨贾频繁接触,发现经自己引进的项目都发了大财,而自己还拿着固定工资,形成了强烈的心理落差,也逐渐投身贪腐行列……

  以上种种,其实都隐含了一个封建余毒心理在作怪:“千里做官只为财”。在他们的思想中,“为人民服务”是有偿的,干好工作是要报酬的,“奉献”只是台面上说说而已的。归根到底,这些官员在提拔之前的考察,就没有真正深入到心底深处;提拔之后的教育,也没有触动灵魂。信仰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一个用来交换金钱的筹码,党员称呼也不过是掩盖不法行为的遮羞布。

  所谓“根正苗红”,思想的根子一旦歪了,烂了,后来再多的走过场的形式教育也无用,因此抓贪抓腐,一方面要抓现行,更重要的是抓思想源头的教育,从这位官员的自述中,笔者觉得各级党委纪委一定要重视这种“交换心理”以及有这种交换心理的官员,这种心理往往就是贪腐案件的最初源头。一定要通过制度、程序、教育、监督等各种手段,让官员们牢牢树立起习总书记说的“当官不要发财,发财不要当官”这一社会主义权利观,清贪肃腐工作才能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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